置頂
一張圖秒懂新版《勞基法》
(小編碎碎念) 今日大事 ─勞基法三讀通過了!
難道勞工們的命不是命嗎?護理人員過勞真的不會危害病人安全嗎?不出走只能繼續過勞了,只求院內高層、阿長行行好,別只會要護理人"共體時艱"讓我們連上 12 天班啊!
立法院於 107 年 1 月 9 日、10 日,不斷電二讀、三讀通過,共計修正8條:第24(延長工時工資額計算)、32(延長工時之計算)、32-1(延長工時之補休,未及補休應核發工資)、34(輪班間隔)、36(彈性 7 休 1 )、37(國定假日)、38(特休及遞延休假),86條 (實施日期) 。
由於此次三讀通過,除了新增的第32-1條加班補休規定外,其餘部分只有在34條新增雙主管機關指定,剩餘的基本上就是之前行政院通過的版本。
(行政院版本的評析請參此篇:『曹新南專欄』勞基法1061031預告條文評析、
另外,有關新增32-1的影響,可參考文化大學法律系邱駿彥教授的臉書。)
此次修法,正式宣告一例一休初衷走入歷史、七休一鬆綁、週休二日可能落空、輪班換休可能 8 小時、單月加班上限可達 54 小時等。大幅放寬之餘,此次修法所產生的影響,後續持續觀察。
《關於作者》人資專家 曹新南 >> 看更多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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