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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墮胎?醫生好心幫忙拿小孩,卻跟著犯法判刑?優生保健法?

未成年墮胎?醫生好心幫忙拿小孩,卻跟著犯法判刑?優生保健法?-未成年
本文資深法務丁遵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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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未成年墮胎?醫生好心幫忙拿小孩,卻跟著犯法判刑?優生保健法?
🟧A: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審易字第 1889 號刑事判決,說明如下:
🟨刑法第 289 條
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判決內容
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行「孫三源係址設新北市○○區○○路000號『乙○○婦產科診所』之醫師」應補充為「孫三源係成年人且係址設新北市○○區○○路000號『乙○○婦產科診所』之醫師」;同欄第9至10行「孫三源竟基於受懷胎婦女囑託,得其同意而使之墮胎犯意」應更正為「孫三源竟意圖營利,基於受懷胎婦女囑託而使之墮胎之犯意」;同欄第11行「受A女囑託為其實施墮胎手術」後應補充為「並收取手術費用新臺幣(下同)1萬元。」;另證據部分補充「被告孫三源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A女之性侵害案件代號與真實姓名對照表、B男之代號與真實姓名對照表各1紙」外,其餘均引用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固規定:「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而得阻卻違法。

然同條第二項前段復明定:「未婚之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其中對未婚之未成年孕婦所設之限制,考其立法旨趣,乃因其心智未臻成熟,不具完全行為能力,對於事理判斷及意思決定,難期妥適,無法符合第一項所定之「自願」要件,故須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以免錯誤決定,反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幸福有所影響。是未婚之未成年孕婦,縱符合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但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猶故意為之施行人工流產者,即不得阻卻違法,依其情節,仍應成立刑法第289條、第290條之加工墮胎罪或營利加工墮胎罪(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463號刑事判決)。

刑法分則之加重,係就犯罪類型變更之個別犯罪行為予以加重,成為另一獨立之罪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有關對兒童及少年犯罪之加重,係對被害人為兒童或少年之特殊要件予以加重處罰,乃就犯罪類型變更之個別犯罪行為予以加重,自屬刑法分則加重之性質(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681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於行為時係成年人,A女係民國89年2月生,於案發時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所規定之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有被告與A女之個人戶籍資料(完整姓名)查詢結果各1紙在卷可稽(公開偵卷第20頁、不公開偵卷第22頁),且被告於偵查中坦承知悉A女係未成年人(見公開偵卷第23頁),則其未經A女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即受A女之囑託,替A女墮胎並收費,自屬故意對少年犯圖利受託使婦女墮胎罪。

核被告所為,係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90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圖利受託使婦女墮胎罪,並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且犯後坦承犯行,業如前述,信其經此次科刑教訓後,當能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本院認上開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諭知緩刑2年,以啟自新。又為使被告從中深切記取教訓,使其於緩刑期內能深知警惕,避免其再度犯罪,爰併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4款之規定,命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向公庫支付5萬元。倘被告違反上開應行負擔之事項且情節重大者,

被告為A女墮胎所收取之手術費用1萬元,為其犯罪所得,並未扣案,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綜上論述,判決如主文。

🟪臺灣法院判決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審易字第 1889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2 日
裁判案由: 墮胎
主       文:   孫三源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圖利受託使婦女墮胎罪,處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法院判決連結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PCDM,111%2c%e5%af%a9%e6%98%93%2c1889%2c20221222%2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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