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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替代役分為三個階段,第一、二階段時的薪俸,是比照國軍義務役的標準發給的。至於,其他各項福利、激勵措施,除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所規範之項目(如出差費、加班費),或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必須辦理的項目外,用人單位另外可依市場機制及單位人事政策、預算情況,考量提供研發替代役役男各項福利、激勵措施,其給付標準由用人單位自訂,但應避免以定期定額方式給予額外津貼。
另外關於年終獎金的部分:
(1)前一年度12月1日(含)以後在營之研發替代役役男;若研發替代役役男前一年度12月1日停役生效(服役至11/30),則不發予該役男年終獎金。
(2)若役男前一年度12月2日以後停役生效,且當月適逢第2階段服役期滿,則計入次年度之年終獎金發放,非當月份之第2階段服役期滿年終獎金。
其他部分可能要請其他板友們做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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