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專區
1. 協助工程師彙整文件、整理相關資料,並管理相關文件與檔案。 2. 協助工程師處理相關行政作業。 3. 協助管理工程物料。 4. 負責各項行政庶務工作(如:合約製作、檔案管理、請款與預算控管)。 5. 負責接聽電話及訪客接待。 6. 協助工地物料管理(如:進貨驗收、庫存盤點)。 【備註】此職缺需隨專案地點長期出差。
1.體能館櫃檯服務,需會電腦操作 2.一般行政事務,運動相關科系畢佳 3.其它主管交辦事項 4.偶爾需至安樂區支援 因為服務性質工作, 休假為排班制,需輪早、晚班
1.ERP工單資料彙整輸入,確保帳務數據正確。 2.生產現場並核對工序進度,回報生管人員。 3.協助核對生產領料數量並追蹤現場餘料回庫狀況。 4.整理生產日報表、品質單據與設備點檢紀錄。 5.協助發放製程通知書與技術圖面,確保現場取得正確資訊。 6.執行主管交辦事項。 7.需能配合訂單進度彈性加班。
1. 輸入單據至ERP系統。 2. 支援廠務工作。 3. 簡易對帳。
1.協助處理公司信件、包裏的收發與分類 2.接應電話並篩選來電、轉接 3.訪客來訪時協助登記,換證及與引導 4.社區財務報表
1. 協助業務人員處理公司內部行政作業 2. 出貨單、訂單之處理及整理 3. 負責部門相關文件之整理,建檔以及追蹤,於有效時間內回覆顧客信件 4. 主管其他交辦事項
1. 協助外文文件及郵件轉譯。 2. 與國外顧客的會議或公司內部會議時的翻譯及事項追蹤。 3. 文書資料處理、歸檔及行政庶務工作。 4. 海外子公司相關事項協助(文件翻譯、會議口譯、事項追蹤)。 5. 會議預約及安排。 6. 可配合短期海外出差1~3個月內(事前溝通,可配合者佳)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 負責行政文書處理,包含學生資料管理及文件歸檔。 2. 處理補習班行政事務,如電話接聽及訪客接待。 3. 負責課程安排,協助報名及繳費流程管理。 4. 維護補習班教室環境與設備,進行日常庶務採購及物品管理。 5. 設計與執行招生活動。 6.協助課堂秩序維護,學生出缺勤管理及考卷批改。
工作內容 1. 行政文書作業與資料、管理主管交辦事項 • 使用 Excel、Word 、一般行政事務等文書軟體 • 整理標案文件、合約資料 2. 進退貨帳務管理(使用 ERP 系統沖帳) • 進貨、退貨沖帳作業與相關帳務紀錄 • 整理訂購單資料並彙整每月銷貨報表 3. 庫存報表管理(使用 ERP 系統產生報表) • 每月底協助確認庫存盤點與確認數量
1.文書資料處理及編排(須對OFFICE軟體有一定的熟悉度) 2.公司網頁照片更新 3.熟悉PDF合併、分割、轉檔 4.具有美編能力能夠美化簡報、建議書 5.其他交辦事項
【條件要求】工作細心、耐心,有良好的解決問題、分析能力,以及團隊協作能力。 1.協助部門主管辦理會計及財務處理的行政事務。 2.收發、記錄及彙整交易產生之原始憑證。 3.處理一般會計帳務。 4. 廠商應付、應收帳務處理。 5. 熟電腦文書作業、細心負責。
1、協助處理庶務性行政工作。 2、收發公文並處理會簽文件。 3、環境整潔。 4、製作資料。 5、管理設備及文具耗材。 6、親切細心、可與人溝通協調、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 。.
公司文件檔案的建立及管理 協助會議、活動籌備、準備統計報表、書面報告、簡報等資料 負責辦公室用品採購發放 維護辦公室環境與設備之整潔 協助處理主管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資料處理、影像掃描及目錄建檔 書信撰寫 檢查整理檔案
*本職位主要的任務如下 * 1. 負責協助現場師傅一般文書資料處理及報告繕打工作。 2. 協助處理庶務性行政工作及環境管理維護。 3. 訪客茶水準備。 4. 完成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5. 事務機器與固定資產管理。 6. 教育訓練協助辦理。 7. 人資事項相關協助。 8. 團膳管理/公務車輛/相關事宜。 9. 協助業務人員相關內部行政作業 您若具備以下特質: √具有邏輯思考的能力、有效分析問題 √能有效的與第一線人員隨時保持良好聯繫 √穩定不躁進、快速抓住問題重點 我們非常歡迎您的加入! 希望能與您一起愉快的工作,期許隨著您的實務經驗累積,與公司同步提升,共創價值。
1.負責辦公室用品採購發放 3.維護辦公室環境整潔 (視各公司規定) 4.協助行政人員處理主管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專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可,歡迎所有求職者
一、單位:院本部醫療事務室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管理師(病歷資訊管理、疾病分類編碼)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8,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碩士以上學位。 (2)學士學位,且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副學士學位,且具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具備病歷資訊管理師證照。 4.其它要求: (1)具疾病分類師/員證照者尤佳。 (2)公衛、護理、醫管相關科系尤佳。 (3)熟悉office作業系統電腦操作及統計分析。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電子病歷及病歷管理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電子病歷管理、稽追、查核相關業務。 (二)病歷質與量的審查,及未完成病歷獎勵/減發統計。 (三)疾病分類編碼作業。 (四)保險公司、勞保局、法院等行政衛生主管機關公文業務。 (五)病歷管理委員會之前置準備作業。 (六)各類監測指標統計。 (七)其他專案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醫療事務課(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醫事室吳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55;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9,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一、單位:院本部醫療事務室 (徵才編號:1150185) 二、職稱:員三級約用管理師(病歷資訊管理)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有效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若報考符合資格人數不足 3 名時得予延長公告期間。)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5,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碩士以上學位。 (2)學士以上學位,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副學士學位,且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具病歷資訊管理師證照者。 4.其它要求: (1)公衛、護理、醫管相關科系尤佳。 (2)熟悉 office 作業系統電腦操作及統計分析。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病歷資訊管理(含電子病歷實務之資訊管理)。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 工作項目: (一)行政衛生主管機關病歷相關公文處理與費用請款核銷作業。 (二)病歷管理監控指標、表單整合及維護作業。 (三)院區病歷管理人力招募業務。 (四)協助病歷資訊系統之規劃與改善。 (五)協助病歷管理委員會及電子病歷相關事務推動。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醫療事務室。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醫事室吳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55;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9,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單位:人事室 職稱:約僱人員(須具原住民身分)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34,775元(薪點250點)。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及獎勵金。 (三)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起依本院聘用及約僱人員考核要點考核成績一年一聘僱,本職缺係控留編制內科員職缺進用原住民身分之約僱人員,每年計畫期滿重新檢討,若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須其原住民身分且設籍臺北市六個月以上。 3.學歷及經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案報告50%【面試當天3分鐘口頭報告】,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專案報告題目:我印象中的聯合醫院。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錄取公告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工作項目: (一)主辦文康活動、慶生活動、社團活動等各項活動。 (二)各類服務證明書及履歷管理。 (三)經費核銷、系統登錄及維護。 (四)協助辦理各類人事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人事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0樓)※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聯絡方式:人事室盧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5,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應繳證件及注意事項: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原住民身分及族別註記)。 4.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