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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調查: 83% 醫糾病家未見醫院主動關懷及說明

醫改會調查: 83% 醫糾病家未見醫院主動關懷及說明-院內關懷

<醫糾法>沒通過,<院內關懷>仍能推動?
醫改會調查: 83% 醫糾病家未見醫院主動關懷及說明


潘柏翰(醫改會研究員)


備受矚目的<醫糾法>,在部分醫界主張全面擱置的情勢下,最後仍未能在104年6月16日立院會期休會前完成立法。對此有人認為,就算沒有醫糾法,草案中原本設計「強化院內關懷」等機制已推動多年,仍可持續落實而不受影響。但醫改會最新的調查卻顯示,這兩年遇到醫糾的病家,八成未接受到醫院主動啟動關懷小組說明與協助善後,實讓人擔憂醫糾法遭擱置後,醫院對於醫糾病家主動關懷及說明之機制恐難真正落實。


國內外研究都顯示,不管是醫療風險或疏失,發生後如果醫院能主動啟動關懷與說明,滿足病家當下最希望得知的即是事實真相以及情緒安撫之需求,有助於建立醫病互信,讓事件在院內就能解決,減少醫病雙方走上法庭的可能。日本經驗也顯示,院方如果願意制度化培訓與引進跨專業的關懷員,往往是避免「有溝沒通」的重要關鍵。


因此,醫糾法草案特別將第二章明訂為「醫療糾紛說明、溝通及關懷」。其中第4條規定,一百床以上醫院應設置醫療糾紛關懷小組,於事件發生時二個工作日內,負責向病家說明、溝通,並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小組成員應包含法律、醫學、心理、社會工作及地方主管機關人員。


醫糾法遭擱置後,有人認為醫院評鑑第1.7.10早就明定:「對於病人或家屬的意見、抱怨、申訴設有專責單位或人員處理,並明訂處理流程」。所以沒醫糾法醫院本來就會進行院內主動關懷及處理。但這說法醫改會不是很認同,因為如果醫院評鑑這麼有效,醫糾問題這幾年不會越演越烈。


另有人認為,101年醫糾法開始審議時,許多醫院或地區就已經開始培訓關懷員,就算未來沒有法律規定醫院一定要做,應該仍可形成風潮,逐步落實到每家醫院。但我們也聽到幾位醫法界的前輩憂心表示,醫院派員受訓後,未必代表醫院就有成立草案精神與規格的關懷小組,有的醫院是觀望等法通過,才會考慮如實運作。


對此,醫改會特於104年6月啟動調查,回去抽樣追蹤過去一年半之間(大概是法案開始審議、院內關懷訓練起步的時間至今),曾向醫改會求助醫糾個案,詢問是否接受過醫院的關懷與協助。結果發現:


1. 83%病家表示,事件發生後,院方並沒有派員來關懷或協助。

2. 13%病家表示,醫院有派人來關懷或協助,但不知道是否為院內醫糾關懷小組(對方也未表明)。
3. 僅4%病家表示,院方有派員主動說明與關懷,並表明為院內關懷小組或關懷員。

 
醫改會調查: 83% 醫糾病家未見醫院主動關懷及說明-院內關懷
 

4. 針對有接觸到院方派員(不論是否為關懷小組)關懷或協助的醫糾病家,更進一步訪問發現,病家對於院方關懷與說明的滿意度僅50%(包含非常滿意與滿意)。

5. 病家不滿意院方關懷與說明的原因,主要是「沒有清楚說明發生什麼事」、「很難找到人(指關懷專員)」、「時間拖很久」等三大原因。

  
醫改會調查: 83% 醫糾病家未見醫院主動關懷及說明-院內關懷
 

調查結果反映了醫院內的關懷機制仍不到位或仍需改善,也未如部分人士所說已經做得不錯,沒有法源的情況下,也很難督促醫院真心推動,甚至可能前功盡棄。醫改會呼籲,建立醫糾關懷等非訟化處理機制幾乎是多數團體的共識,千萬別因為醫糾法有關補償部分之爭議而陪葬,仍應儘速在下會期立法,對醫病法三方都有利。

*本計畫由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贊助,特申謝忱。

資料來源:醫改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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