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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籍台灣視同外國人,必須申請工作許可!

文/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2014.10.01

來源/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重點分析:

1.勞動部表示,領有台灣身分證的雙重國籍民眾,工作前應先確認是否設籍台灣,以及是否完成相關流程作業,否則雇主與勞工都可能面臨高額罰鍰。

 

 

2.勞動部指出,雇主聘用雙重國籍勞工時,應特別注意勞工是否有在台灣設籍,如果勞工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卻沒有設籍台灣,將視同外國人,必須依法申請工作許可才可在台工作,否則雇主恐遭罰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受僱員工也會被罰3萬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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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40926/20140926579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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