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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修法】車禍給付,誰該買單?
有人會說被保險人有繳「健保費」與「汽機車強制險保險費」兩種保費,所以車禍受傷領兩份難道不合理嗎?就跟商業保險一樣,車禍受傷的人如果有投保意外險與醫療險就各領一份,這是合理的。但是全天下的保險「只有健保使用總額與浮動點值」,使得這整件事情變成不合理,如果健保取消總額與浮動點值,然後讓車禍的醫療費用連動到收取的健保費上,此時出車禍的人同時領到兩份就很合理,因為保費確實繳足了兩份,並沒有壓榨到醫療人員。因為壓榨到醫療人員,所以健保必須向車禍肇事者代位求償以補足健保費用。
最後給大家看一個英國人車禍看完病然後抱怨收到醫師帳單的真實故事:英國規定車禍受傷的人在輕傷的狀況下,必須主動提供肇事者的名字與地址,最後讓英國健保去追肇事者的車險公司要錢,然後才會返還給車禍受傷病人,所以英國的病人不會像台灣的病人一樣領兩份社會保險金,不會有道德爭議。
文 / 醫勞盟理事林秉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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