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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醫師臨床助理,你怎麼想?

設置醫師臨床助理,你怎麼想?-岩田晴子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debatechamber)


岩田晴子(醫勞盟智庫委員)

閱讀本文前,需先知道的小訊息

在國外,專科護理師與醫師臨床助理已有多年的歷史,但職責是完完全全的不同,以美國為例,專科護理師定位為進階護理師,在許多州是可以獨立執業的,而醫師臨床助理則需醫師在指示之下,才能進行協助醫師的醫療工作,且不得獨立執業。


105 年內政部統計處統計台灣總人口數 23,508,236人,執業醫師的總人數是  44,192 人,也就是說平均一位醫師服務將近 532 人。健保涵蓋廣大的疾病範圍,加上高齡化的現象帶動下,民眾就醫的需求量正在逐年增加,但台灣醫師的年產量明顯並沒有跟上就醫需求的現況。再加上現在多數的醫學生畢業後,寧選「五官科」不選「五大科」,「五大皆空」的現象更是雪上加霜。


一項新的醫療政策的推行,重新建構一個新制度,勢必挹注大量人力、物力、時間成本,曠日廢時,始能求其完善。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9 月 8 日(105年)新聞稿表示,為改善我醫師人數少、工時長的過勞問題,積極推動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因此研議修正醫療法 58 條允許醫院得置臨床助理,為醫師輔助人力。


擬修正醫師法 28 條限制醫學系畢業生持續從事實習以 3 年為限的規定, 讓醫學系、牙醫學系、中醫學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但超過三年未取得醫師考試資格者,經主管機關甄試合格取得臨床助理資格,並於醫院辦理執業登記。此外,對於已具專科護理師資格並有兩年以上專科護理臨床經驗者,亦得經申請取得臨床助理資格,並依其意願擇一辦理執業登記,分別依據醫療法或護理人員法規定從事臨床助理業務或專科護理師業務

 


編按:106年5月11日衛福部更新了臨床助理制度

相較OECD各國,我國醫師人數較少、工作時間過長迭有過勞之傷害,爰為改善此現象,衛福部積極推動醫師納入勞基法給予適當保障,為避免因醫師工時下降影響民眾就醫權益,乃積極規劃充實醫療輔助人力,以減輕醫師工作負荷、提升照護效率與品質....

專科護理師與臨床助理均為規劃發展重點,現階段正研議修正醫療法58條允許醫院得置臨床助理,符合醫師法2-4條,國內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教育部採認之國外(不包括中國大陸)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牙醫學系、中醫學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得應醫師考試資格者,經主管機關甄試合格取得臨床助理資格,並於醫院辦理執業登記,於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

亦擬修正醫師法28條,限制醫學系畢業生持續從事實習以3年為限,以提升醫療照護品質確保病人安全。此外,對於已具專科護理師資格並有兩年以上專科護理臨床經驗者,亦得經申請取得臨床助理資格....



此舉無異僅僅是玩文字遊戲,並沒有改善現況


1. 等同開放原先未具有醫師執照而不得執業的醫學生,以臨床助理名義就地合法,執行和專科 護理師、甚至住院醫師一樣的工作,根本沒有解決萬年實習醫師的問題

設置醫師臨床助理,你怎麼想?-岩田晴子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SBS)


2. 臨床助理的工作規範與現行專科護理師的工作職責幾乎相同,有甚麼道理讓有兩年專科護理師的資深護理人員,換一個名字再做同樣的事情,這不只是沒有意義的政策外,更是貶低專科護理師的價值,我們相信有經驗的專科護理師,能力絕對不會比考不上國考的一學生差。


專科護理師制度從萌芽發展至今,在台灣已有將近 20 年的歷史,可能推行的醫師臨床助理制度,對台灣的醫療生態、病人的安全以及護理師、專科護理師的發展而言是非常關鍵的時刻。我們強烈要其衛生福利部能將解決問題的重心投注於「現有」專科護理師制度,在此我們提出以下幾個,專科護理師能帶來的效益:


一、解決醫師人力不足

目前台灣多數中小型的醫院,因為醫師及住院醫師人力不足的長期因素,幾乎都是用專科護理師來做住院醫師的工作,但是礙於專科護理師法執業範圍的規定,各種大小事情都還是要醫師監督下才可以執行,無法獨立執行業務,這樣不論是在因應值班或是與護理師的分工合作,都無法直接改善醫師人力不足和過勞的問題,專科護理師真正的工作內容反而更像是醫師助理。擴大專科護理師執業範圍和增加專師的獨立作業能力,才能及時真正直接有效的即時改善醫師過勞與住院醫師人數長期不足的問題,同時也使治療計畫與護理計畫的協同合作功能更加流暢。

 

二、解決偏鄉醫療不均

專科護理師執業功能獨立並不是用來取代醫師的,專師和醫師是「最佳的盟友」的合作關係,專科護理師永遠不會是醫師的敵人。當經過完整的訓練專科護理師,能開立非處方藥、部分處方藥、第一線抗生素、已經特殊訓練後,可針對特定疾長期使用管制藥品的病患者開立處方。專科護理師的獨立執業,同時也能解決台灣城鄉醫療資源嚴重不均的問題,醫療院所也能實質有效的節約因應政策新增眾多助理所產生的人事成本。

設置醫師臨床助理,你怎麼想?-岩田晴子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宜蘭縣教育支援平台)

 

三、提升病人安全及醫療品質

專科護理師不僅是為目前公認的專業合格之醫師輔助人力,在施行專師制度之後,專師的醫療角色對於醫療品質和病人安全所達到成效正向提升(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2012)。專科護理師不但可以提供與住院醫師同等級之醫療照護品質(黃雅庭,2010),研究顯示專師存在對於臨床助益均有穩定上升之趨勢。考量專科護理師人員每年成長人數得以穩健成長,由衷建議衛生福利部實應積極推動修法,強化專師執業的法源依據,擴大執業範圍,完善制度並增加訓練課程及發展專師研究所的學制計畫,提升教育素質及臨床工作執業人才回流人數,增加執業的年限及留任率。
 

四、加強護理人員職涯發展,促進護理人力回流 ↓

 

 

設置醫師臨床助理,你怎麼想?-岩田晴子

 

四、加強護理人員職涯發展,促進護理人力回流

專科護理師的職責範圍跨及「醫療及護理兩大部分」並非專司護理業務,更修訂所屬管理單位,明確專師職掌的業務項目的與護士護理師的分際。 健保實施後逐年關閉許多區域醫院以及地區醫院,這同時也代表了護理師工作升遷機會也逐漸減少。礙於法規,護理師職涯發展僅限於行政的升遷,實則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或是喜歡行政管理職務的工作,這也造成了護理師發展的困難度,多重因素夾擊之下,造成臨床工作的人才出走,導致了護理師執業率始終不到六成,更造成男護理師無法長期在臨床生存的怪象。


護士護理師執業人數不足的肇因,絕非因設置「專科護理師」而起。問題的根本是工作職場大環境不良與職業未來發展性限縮,首重要有合理的薪資和友善的執業環境,讓原本廣大流失的護理人力願意重新投入職場,更多新血護理師才不會畢業即轉業,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彌補目前護理臨床人力斷層。


因此,我們強烈要求衛生福利部能將解決問題的重心投注於「現有」專科護理師制度的人才培育發展,增加專科護理師的執業範圍及獨立性,改善眼前長期受到擠壓的執業環境,促進人才回流,提升實際執業人數,達到專科護理師人力資源真正有效運用,才能真正減輕醫師臨床工作負荷,而非再開放醫師臨床助理制度。


目前網路全民反對臨床助理的連署人數仍持續攀升,不論由醫療品質、病人安全、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或專科護理師的發展的各個角度來看,我們都堅決反對貴部現在亟欲推行的醫師臨床助理制度的構想。

 

 

設置醫師臨床助理,你怎麼想?-岩田晴子

對於護理,你有熱情,還是只圖一份溫飽

如果護理師都不去上班,會…

 


作者:岩田晴子(醫勞盟智庫委員)  原文來源:職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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