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醫療補償制度 台北當領頭羊
醫療傷害事件有各種類型,有些難以預防,有些應該避免。但是,當今的醫療錯誤發生以後,由於根深蒂固的責難文化,醫療人員和機構當然極盡掩飾的防衛能力,這其實是雙輸,並非其職業倫理,也非其天性。其實,醫療人員的道德意識和專業良心都很高,他們並不想讓醫療失誤的罪惡感跟著自己一輩子。
當醫療糾紛發生時,民眾最想知道的是真相、道歉和補償;這其實是做人的道理,也是文明的象徵,作為優良傳統的醫療專業,他們更想從死亡和罹病的研討會中學習,更想改變人為及系統的錯誤,避免錯誤再度發生。
可惜的是,台灣沒有適宜的醫療補償制度,醫療人員想加入也沒有門路。而制度設計不良的醫療訴訟,除了讓醫療人員不平和恐懼,也助長防衛性醫療,這些隱藏的醫療支出其實非常龐大,對病患的健康也有不利影響。可以說,現狀如果不改變,再多的保費也填不了日益嚴重的防衛性醫療支出。
現在的醫病關係雖然稱不上高度緊張;但不可否認,醫病之間確實存在相當的張力,醫學教育也充斥這種焦慮和憂鬱,讓五大皆空的現象更加嚴峻。現在台灣的醫病關係類似英國研究所顯示:醫療場域百分之七十三的員工曾受言語的辱罵和威脅(相較下,娛樂場域是百分之六十五,運輸部門是百分之六十三)。
英國醫學會的調查顯示去年英國有六千名醫師在工作場域經歷暴力,其中三分之一遭受威脅和語言辱罵,三分之一是身體攻擊,包括被刺、踢、揍、打、吐口水:其中三分之一輕微受傷,二十分之一嚴重受傷。但是百分之五十二的人沒有向當局報告。
英國健保體系百分之五的醫療人員曾被人持武器威脅;但是只有百分之四十三的醫院有針對暴力的政策,只有百分之三的醫院提供特殊的人員訓練,一半的醫院根本沒有員工訓練。另外,只有四分之一的醫院有員工通報的步驟;但是百分之八十七的員工擔憂暴力的情況。
醫病關係的丕變除了和大眾要求醫療透明化有關,但民眾又不甚理解醫療處置所伴隨的風險;而目前台灣將醫療失誤以刑法追究,加上缺乏關鍵的醫療補償制度讓問題更加險惡。
台北市長是名醫,本身又是台大愛滋移植案的受害者;了解內情的人都知道那是一個系統出錯的醫療失誤,不認為監察院彈劾他是公平的事。因此,柯市長更可以理解協助台北市立醫院建立一個有效的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的迫切性。
簡單的說,健保給付不能全部花在治療,應該將百分之二到三擺在醫療出錯時的補償。現代醫療是團隊工作,出錯的不只有醫師,醫院各職系都可能出錯。因此,衛生局和醫院管理階層應該共同想出一個健保、醫院和員工合理分攤的補償制度。
另外,針對真相的部分,也要設立令人信服的委員會來協助調查、結論報告和補償的任務。其目標是讓民眾不要走平均八年、冗長而痛苦的法律路徑,讓他們相信循行政體系也可以獲得真相和道歉,並且迅速獲得補償。
當醫療人員有可以信賴的不責難補償制度時,他們協助病人獲得補償的動機將會增強,而醫療失誤也將成為借鏡、示警和學習,而強調誠實的醫學教育才可能真正落實。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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