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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醫師比較有錢,所以告醫師!?
酒駕把人撞成腦殘,緊急開刀還是變成植物人,家屬獅子大開口,醫師被告要賠償數千萬,居然比肇事者還賠得多,這是什麼道理?楊志良說,「很簡單,因為醫師比較有錢」。
這年頭,醫生堪稱犯罪率最高的行業,醫療糾紛鑑定案一年大約600件, 幾乎每天都有醫師惹上麻煩。沒有碰到醫療糾紛或沒有被病人告的國內醫師,楊志良一語道破,「他們一定沒有在當醫師」,十之八九跑去藥廠上班,還有少數外銷去領美金、賺新加坡幣。
一旦醫療糾紛發生,楊志良說,醫院要承擔,若把醫護推出去面對病家,彼此都會有強烈的情緒反應,第一階段應該要先請公關室介入,談得差不多了,才讓雙方碰頭。大醫院都有這類的SOP,可是小醫院診所往往就沒有這一套,醫病只好被迫對著幹。
最討厭的是「王二麻子、政治人物」介入,部分民代擺明了「我就是這樣、那樣,不然我就要修理你」,這不叫選民服務,前陣子有位立委還搞不清楚狀況,就烏龍醫糾爆料,以為替病人出氣討公道, 輿論反而一面倒同情倒楣的醫師,搞得立委最後要向醫師道歉。
至於急診醫護被莾夫、醉漢、耍特權的民代揮拳、跩腳、甩耳光,「我絕對支持醫院提出告訴」楊志良說,病人要是對醫療處置不明白、有意見,可以當面問清楚、向院長信箱投訴,文明管道多的是,但偏偏卻要野蠻動粗,輿論和法律都該去制裁。
他說,偏鄉醫院請不到小兒科、神經外科、心臟外科等專科醫師,衛福部健保局補助特定醫院1年1000萬,但要求保證半小時內要有專科醫師能替中風、心臟病病患緊急開刀,又捧著鈔票懸賞月薪30萬元,幫離島衛生室找醫師,可是只要多發生幾件被告、被打的事,大家跑都來不及,哪裡還有人待得住?
文/陳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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