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984
置頂

失業給付不會遭到扣押!

文/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來源/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重點分析:

1.          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增訂請領就保給付得開立專戶,專戶內存款不受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2.          勞動部表示,現行就業保險法雖明定領取保險給付的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但實務上有發生勞工被雇主資遣,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但保險給付匯入失業勞工的金融機構帳戶後,卻因帳戶遭法院扣押,而無法藉由保險給付維持失業期間基本生活的情形。

3.          失業給付請領人如有上述情形,而有開立專戶的需求,可以檢具勞工保險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存入保險給付,權益就可依法保障。

 

  相關新聞

http://www.mol.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537b1b4d:76e9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