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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外出吃飯車禍 勞保局:如果外出用餐是必要的,是職災
勞工在午休時間外出用餐發生車禍,到底算不算職災?
勞保局在11月8日解釋,如果勞工外出用餐是必要的,在往返途中發生事故,也會視為職業災害,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
勞動部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陳慧敏指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被保險人於工作日之用餐時間中或為加班、值班,如雇主未規定必須於工作場所用餐,而為必要之外出用餐,於用餐往返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陳慧敏也說明,勞工若是因為加班而外出用餐發生車禍,同理一樣可以申請職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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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以軒專欄】勞工於工作日外出用餐發生事故,雇主應否負擔職災補償義務?
【簡文成專欄】勞工於工作日之用餐時間中或為加班、值班而外出用餐途中發生事故,致受有傷害時,是否為勞動基準法所稱職業災害?
文/新聞中心 - 人編
參考資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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