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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級距的定義

想請問,公司三個月調整一次投保級距

但以下有些困惑

"國定假日未出勤"一樣要給的薪資

"國定假日出勤"要給的兩倍薪

"特休未休完折算成薪資"

"特休當天給的薪資"

這些都要算進投保級距裡的工資嗎?

謝謝回覆

熱門回應

1

一、投保薪資的定義  

  1.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是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的規定,申報投保的薪資。
  2. 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3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實物給與按政府公布之價格折為現金計算。

 

2

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不論未休原因為何,雇主即應發給勞工特別休假未休日數之工資;如屬平均工資計算期間內所取得者,即應計入平均工資計算。

 

3

各事業單位對其已參加勞工保險之員工,應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33條(現修正為第27條)規定,將其加班費及房屋津貼列入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內申報。
內政部70年5月27日臺內社字第2258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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