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支援收銀」非小事!外籍專才超職恐觸就服法,最高可罰15萬
合法聘僱 ≠ 可以做所有事
我們都曾在人力最吃緊的時刻,聽見或甚至親口說過那句:「某某某,可以支援一下嗎?」這句話在日常營運中,代表著團隊合作與彈性。但今天,想跟各位夥伴聊聊,當這句話的對象是我們辛苦聘請來台的「外籍專業人員」時,它可能不再只是彈性,而是一張最高 15 萬,甚至還可能導致聘僱許可被撤銷的罰單。
最近,臺北市勞動局的查察案例,就為所有 HR 敲響了一記警鐘。
▲當用人單位說「只是支援一下」,HR該如何擋下這張可能廢止聘僱許可的罰單?(Photo By FREEPIK)
當「專業」變成「雜務」:兩個踩紅線的真實案例
不妨想像一下這個場景:
案例一:餐飲業
公司當初為了強化品牌力,申請聘用了主攻行銷企劃的 A 君。他的聘僱許可上,工作內容是「品牌管理與行銷策略」。然而,在週末尖峰時段,分店經理一通電話打來:「人手不夠,快請 A 君來支援外場!」於是,專業的行銷人才,變成了負責點餐、送餐、結帳的臨時服務生。
案例二:零售業
公司為導入新的專案管理系統,聘請了外籍的專案經理 B 君。沒想到,在年度大促銷期間,B 君卻被指派到門市最前線,負責搬貨、上架商品,甚至還要輪班支援收銀。
這兩個案例,聽起來是不是有些熟悉?在追求營運效率的壓力下,用人單位主管很容易會認為「不分你我,有空就支援」。但身為 HR,我們必須清楚認知到,這份「善意」的互相幫忙,已經觸犯了《就業服務法》第 57 條第 3 款:「雇主不得指派所聘故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法律的界線,遠比我們想像的清晰
或許會有人認為,只是臨時支援,有這麼嚴重嗎?
答案是:非常嚴重。
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6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規定,我們為外籍人士申請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是有明確定義的。這意味著,他們的工作必須與其專業知識或特殊技能高度相關。
像收銀、商品上架、外場服務這類工作,雖然對公司營運至關重要,但在法律認定上,它們並不屬於需要特定專業知識的「專門性工作」。因此,讓外籍專才執行這些任務,無論時間長短、頻率高低,都構成了「指派許可以外工作」的違規事實。
身為HR我們能做什麼?又該如何預防?
違法的代價,不僅僅是新臺幣 3 萬到 15 萬的罰鍰。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72 條第 3 款,若限期未改善、改善後仍再次違規,勞動部可廢止其招募及聘僱許可。這意味著:
- 人才流失:公司將失去一位重要的專業人才。
- 營運衝擊:後續的專案或業務可能因此停擺。
- 招募困難:未來在申請聘用外籍人才上,可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
這絕非危言聳聽。身為企業風險的守門人,建議各位夥伴可以從以下三點著手,保護公司也保護辛苦招募來的人才:
1. 強化內部溝通與教育訓練:
HR 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讓用人單位主管了解這條紅線,他們是第一線指派工作的人,所以我們必須讓他們明白,這不是「彈性」問題,而是「法律」問題。一次方便,可能換來整個團隊的巨大損失。
2.精準定義工作說明書(JD):
在申請聘僱許可的最初階段,就必須與用人單位反覆確認外籍專才的具體工作內容,並確保其符合「專門性、技術性」的法律要求。這份文件將是未來勞動檢查時重要的依據。
3.建立定期關懷與查核機制:
定期與外籍同仁及其直屬主管聊聊,了解他們近期的工作內容是否與當初核准的範圍一致。這不僅能預防違法,更是展現我們對外籍人才專業的尊重與關懷,有助於人才留任。
在全球化時代,善用國際人才是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但記住,真正的國際化不是無視法規的便宜行事,而是在開放包容的同時,嚴格遵守相關法令。身為 HR,我們有責任成為企業合規的守門員。與其事後承擔罰鍰和許可撤銷的風險,不如從現在開始,重新檢視公司的外籍員工管理制度,確保每一位國際夥伴都能在對的位置上發光發熱。
育嬰留職停薪勞工一定要回復到原職務嗎?是否會涉及「懷孕岐視」?
不只對孕婦歧視還片面調降工資?要調動其職位,雇主雖有權力但仍要合法!
參考資料: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