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開刀手術的,你知道是哪位醫師嗎?

因為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議題,前陣子衛福部表示因應醫師如果適用勞基法,會造成醫師人力不足,需要開放「醫師助理」來維持醫療手術的運作。先不提醫師助理可由專科護理師替代的問題,在早些年,因為開刀房的助理不夠,很多醫師助理甚至由「警衛」來擔任,熟能生巧下,往往做得有模有樣,甚至還十分專業。時至今日,雖然警衛當醫師助理的情況少了,但有一個開刀房裡公開的秘密,依然盛行。
一般到醫院看病,掛哪一科的哪位主治醫師門診,該位醫師如果建議開刀,病患也同意開刀,應該有八成七的民眾會認為,開刀醫師即是我掛門診的那位主治醫師,由該為醫師主刀。所以許多病患慕名醫學中心的教授級大人物,掛教授級醫師門診,由教授級醫師開刀。
然而,真相總是殘酷的,尤其在醫學中心,教授級醫師手下帶領一批主治醫師,即使那位主治醫師有自己的門診,也會跨過來幫他的教授級老師開刀,所以就會發生名醫在同一時間開三五台刀的影分身手術。
可能有人會說,只要在教授級老師的監督下完成手術,誰開這台刀不是太重要;也可能會有人說,只要手術成功就好,誰開不重要。第二個謬誤容易導正,因為開刀成功就無所謂其實只一廂情願的結果論說法而已。
我們掛某位醫師的門診,就是基於對該位醫師的特別信賴,如果要動手術,術前的手術同意書會羅列診斷的病名、病況、預後狀況及治療風險、常發生的併發症、副作用,或雖不常發生但可能發生嚴重後果的風險,還有治療成功的機率,醫師也會告知以上有關疾病的各種狀況,但卻較少人著墨開刀醫師的主體性。
有人認為病歷或手術同意書上的主治醫師簽名,只是代表他是醫療團隊的總負責人,必須監督以及即時糾正醫療疏忽,但不必然由簽名(蓋章)者本人執行。這種說法,難以令人信服。
病人對於自身的手術一切風險包括主刀醫師的認知,都是構成病人自主權的一部分,也就是病人在術前應該知道一切狀況以評估是否接受及承受手術風險,美國的醫師協會司法委員會(the Judicial Counci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醫療準則中也指出,在沒有病人的知情同意下由另一個醫師替病人手術,是一種欺騙。病人有權選擇自己的醫生,並有權拒絕接受替代,而醫師基於醫療契約所生之手術執行義務,不能委託他人而必須親自執行。
這篇文章不是勸病人應該要讓大教授開刀,相反的,醫療科技日新月異,年輕醫師開刀開得好的光環不應該在教授醫師頭上發光,下次在簽手術同意書前務必記得問醫師,請問是您主刀嗎?
文 / Medlab Seer (醫勞盟法律組成員)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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