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全責護理,是在開玩笑嗎?
全責護理這件事情很多人不知道是甚麼,但是全台是有 7 間左右的醫院在推行這樣的制度,大致上就是說生病了,病家負擔一些費用,醫院也補助一些費用,然後會有護理師搭配照服員來 total care 病人,家屬不用來顧。
不知道這樣大家怎麼看?
我的看法可以分成以下幾點:
1. 與臨床脫軌
這樣說好了,我覺得想要推行這個政策的長官其實是滿腔理想的,很完美的藍圖,但是跟臨床脫軌了!
台灣確實有不少精神科病房是採用全責護理(PN),因為家屬確實不能進去整天陪,但是精神科的病人內外科的管路及病症相對地少,所以照顧的全責護理師的確是能針對病人在病人病情進展以及症狀上去了解或者會談,去蒐集資料,並充分的展現出護理師自己就是一個治療的工具本身。但是話說回來了,家屬並沒自己花部分負擔的費用給護理師啊。醫院也沒補助啊。
我看似乎有許多想推動此政策的單位會提及,基護技術是護理師最本該做的工作,當然!護理師的工作包山包海,基護工作真的是每天都在做,說到擦澡,全責護理的意思好像是說要護理師領取費用來執行,病家不用請看護,由護理師跟照服員一起照顧病人,大家想想看,加護病房護理師是真的有在擦澡,那是重症單位,病人身上管路及傷口等等複雜問題當然是護理師專業才能勝任,加上加護病房護理師也許一次照顧 2 床至多 4 床,換了場景在一般病房,我實在不覺得擦澡這件事情家屬做不來,且一位護理師一次是要照顧 8 到 10 床,應該要把護理師寶貴的專業及時間放在評估病人生命徵象以及身體評估上,當然還有併發症觀察以及病人使用藥物的反應監測才是吧。小到包尿包大到急救,護理師一人包了。
2. 費用哪裡來
那你們覺得這樣值多少錢?
我覺得全責護理師制度給的錢還真是太少了!
照護費費用來源的比率:健保 40%(約新台幣 800 元)、病人 30%(約新台幣 600 元)、地方政府 30%(約新台幣 600 元),補助的錢要從哪裡來?補助多久?
3. 人力哪裡來
回到最後的重點,台灣很喜歡說甚麼這樣是跟上全球護理的潮流,學都學一半的,人家護病比是多少,台灣目前畸形的護病比規定,三班的護病比都有不同的標準,越晚護病比越高,這樣有辦法全責護理嗎?
另外,照服員的照顧比例也沒有談清楚,現在長照 2.0 要啟動了,長照領域的照服員都不夠用了,你覺得全責護理的照服員請得到嗎? 加上照服員的薪資福利這麼差,難道只是想在操死另一群人而已嗎?
如果護病比不下降,全責護理是不可能實行的,踏實降低護病比至少是現在的一半以下,再來談全責護理才實在!
全責護理會不會變成政府另一個調高護病比的藉口,這是我們最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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