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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準備好 癌末病人「善終」不是理所當然

記者蔣冰清/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外科醫師黃勝堅表示,癌末病人「善終」不是理所當然,必須有計畫,否則醫療資源往往會浪費在「無效醫療」上,徒然增加病人的痛苦。安寧緩和照護如果在病人死亡一年前就介入,病人就會走得很好,而不是在死前才焦頭爛額。
「生命末期」的定義
黃勝堅在2010台灣聯合醫學會學術演講會中,發表「社區末期醫療照護推展的困境與解決策略」演講時表示,生命末期常見的困境有:「生命末期」的認定、無效醫療、有效溝通、選擇「CPR」〈心肺復甦術〉或「DNR」〈放棄急救同意書〉,以及症狀控制等。
「很多大醫院的醫師都怕淌生命末期的渾水。」黃勝堅指出,絕大部分的生命末期都發生於地區醫院以上之醫療機構,由於對生命末期的認知以及法律等問題不清楚,以及擔心醫療糾紛,所以面臨生命末期時,常常執行不必要的無效醫療。
什麼是「生命末期」?黃勝堅指出,對於「如果病人在未來6-12月死亡,你是否會感到驚訝?」的問題,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意味著病人可能已經進入生命末期,這時候就需要啟動生命末期照護。
對於「無效醫療」,黃勝堅提到,CPR是死亡前的「套餐」,可是偏偏大家都喜歡吃這「套餐」,他負責的加護病房,一年只做一次CPR,「因為病人就算做CPR也救不起,為什麼不讓病人走得平順一點?」這對一個人是很重要的。
沒有簽署DNR 要善終很難
黃勝堅說,很多醫師之所以對無效醫療的態度不確定,是因為對「生命末期」的定義模糊,以及缺乏相關訓練等因素。美國醫師學會也提到:「治療嚴重病人時,可能只是延長其末期的死亡過程,爾後的處置也是無效的。」
黃勝堅認為,該簽DNR的時候就要簽,「沒有簽署DNR,要善終很難。」不過他也提到,簽DNR的壓力是很重的。有一個太太,希望先生死前走得平順一些,因此在先生往生前做了簽署DNR的決定,先生過世後,這位太太卻在告別式的時候被圍剿,家屬對她說:「嫂子,我知道妳跟哥的感情不好,但人死之前也至少應該要稍微急救一下啊!」她的兩個女兒甚至為了這件事,對她不諒解,不願再跟她說話。
黃勝堅說,這時醫療團隊應該要對家屬來解釋,卻沒有去做。他強調,在病人的生命末期,醫療團隊有必要針對末期的症狀以及情況跟家屬進行有效的溝通,但事實上卻是,很多醫師的溝通能力很差,而且愈年輕的愈差,導致病人對生命末期的許多情況不明瞭。
媽媽準備好了 醫師沒準備好
另外一則小故事是病人準備好,醫師卻沒有準備好的例子。黃勝堅提到,有一位護士的母親,在高齡80歲時,就已經開始準備身後事,連骨灰罈都已經買好,二年後,這位母親罹患大腸癌住院,已經病危….。
這位護士寫到:「哥哥表達不插管不急救,但需要留一口氣回家往生,簽完所有同意書以後,當晚血壓降到70/50mmHg。」「當天晚上,家人不知道何時回家是時機,詢問大夜班護理師,護理師叫醒值班醫師,說明已經簽署DNR,醫師很不情願來到病房,說:『不是不救了嗎?你們自己決定啊!』交代護理師:『記得簽AAD同意書啊!』我還未天亮就趕著回家,回家時母親已經舒服地躺在床上,意識清醒還會搖頭點頭,…,兄弟姊妹急著討論,質疑是不是回來太早了,最不忍的是母親的疼痛無法改善,找了鎮上的醫師,他表示無法處理,建議我們還是找署立醫院吧。母親搖頭,…,兄弟姊妹開始爭執,…,或許是母子連心,母親感應到子女的擔憂而選擇在隔日安祥的離去。」這位護士很傷感的說:「媽媽準備好了,醫師沒準備好…。」
黃勝堅認為,生命末期對於家屬而言,就如同在沙漠中迷失方向一樣,醫療團隊當然應該負起導航的工作。「當大家都迷路時,至少陪伴他們,輕鬆地走完辛苦的旅程。」
黃勝堅說,安寧緩和療護欲達到的目標,是善終、沒有痛苦,以及保有生命的尊嚴,他同時主張推動預立意願書。至於何時該談「生命末期」的議題?黃勝堅說,早點談,有系統的談,病人可以多一點選擇,症狀也會少一點,也較有機會善終。
「目前整個社會的氛圍或醫師的態度,對於死亡議題大多採取逃避的態度。」黃勝堅說,臨終實務上,病人也極少參與生命末期的決策,由於無法及早討論生命末期議題,以至於病人面對生命末期決策時,都為時已晚。
多數在醫院不得善終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社區及家庭醫學部醫師彭仁奎則以雲林地區為例,提出一份「護理之家的現況與挑戰」統計資料顯示,在護理之家中,憂鬱情緒比例高達52%,痛苦的比例也有40.9%,渴望心理以及心靈支持的照顧需求比例為62%,期待復健護理的需求是65.2%,「拒絕心肺復甦術」(簽署DNR)的人則有16.4% 〈91%由家屬代簽〉。
彭仁奎表示,這也顯示護理之家很多人還未做好安寧療護的準備,許多人恐怕連自己是怎麼死去都不知道,由高達9成的比例DNR由家屬代簽可以得知。
台大醫學院家庭醫師科教授陳慶餘在發表「社區善終照護準備計畫」演講時提到,若病人生前曾接受過安寧居家照護,則有高達2/3的病人能夠在家往生。多數在醫院病危的病人,因為事前相關措施沒有做好,都不得善終。
陳慶餘指出,台灣每年約3萬人因癌症過世,不到1/3的病患接受過安寧緩和照護,只有33%接受過安寧居家照護。根據2001年的調查資料顯示,未接受安寧居家照護的病患,在家往生的比例為20.7%,在醫院往生的比例高達79.3%;有接受安寧居家照護的病患,在醫院往生的比例降為33.3%,在家往生的比例則高達66.7%。
中國醫學大學醫學院院長林正介在發表「創造四贏的安寧共同照護服務」的演講時也出示數據顯示,接受安寧共同照護服務的人,平均延長了11.9個月的壽命,未接受安寧共照的人,只短暫地延長了0.7個月的壽命。
陳慶餘進一步提出1995年的調查資料顯示,80%的人希望在家往生,卻只有約17%的人如願在家往生;然而在2007年的統計資料則顯示,在家往生的人,往生前的品質並不比在醫院往生好,陳慶餘說,是因為那些在家往生的人,相關照護措施未做好,可見往生前照護準備措施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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