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評鑑「人力配置」新制 要「醫院端」看著辦?

文/蔣冰清
衛生署新近草擬「一百年醫院評鑑草案」,舊制並未列為必要項目的醫事人力配置,在新制中成為必要評鑑項目,醫院若未依規定聘足人手恐將面臨「死當」。衛生署這項政策,似乎顯得急就章且不負責任,醫事人力配置的根源問題,應該是在「健保端」,衛生署針對「健保給付」費用進行調整,才能進而帶動醫事人力配置的改善。
現在,「健保端」似乎紋風不動,衛生署如火如荼的就要「醫院端」立刻改變人力配置,請問,衛生署改了什麼革?該付的責任丟給「醫院端」,是要醫院自己看著辦嗎?
「一百年醫院評鑑新制」最關鍵的部分,就是把醫師、護士、藥師、醫檢師、放射師、復健師、營養師等七項醫事人力配置,列為必要項目,一旦評鑑不合格,申請覆評的機會都沒有,相關規定最快將於12月31日起公告實施。
醫事人力配置是長久存在且涉及龐大的問題,如果要進行變革,應該從源頭著手,且需謹慎而完整的方案。現在衛生署的做法卻是,把源頭端省去,直接對醫事人力的配置進行要求,太過草率且不負責任,等於是把責任和壓力丟給醫院。
這項制度一實施,將會有6%、約30家醫院,可能會「撐不下去」,後果有多嚴重,衛生署已經知道,卻還是如此粗暴及草率,其他可能陷入「苦撐」的醫院,數據中或許沒有顯現。這龐大且長久的問題,很大部分是出自於政府制度的不良善,如今為何在倉促的時間壓力下要由醫院自行承擔?
政府負有制定「制度」的責任,制度對醫療體系的每一個成員都很重要,「制度」的功能是要「彰顯」醫事人員的功能,而不是去「抵銷」醫事人員的功能。制度如果不完善,在此制度下的醫療人員,倍數的付出,卻未必有倍數的產出,往往是打折又打折的產出。
醫事人力配置的影響層面很大,政府應該從源頭面思考,去看看哪些層面長期被浪費。以慢性處方箴為例,台灣的慢性病患規定必須3個月到醫院看診一次;美國的慢性病患則只需一年到醫院看一次診,這其中,是不是造成很多浪費?
除了慢性處方箴,還有哪些地方長期被忽視?又例如需要復健的病患,在醫院做6次復健就要回到門診看一次醫師,復健是長期而漫長的,一個罹患長期病症的人,一個星期如果做滿6次復健,一個月就要去3~4次門診,每一次門診費用以大醫院來說一般都要400多元,一個月下來就要上千元。
要問的是,回門診有什麼意義?病情如果沒有出現太大狀況,回門診就成了象徵性的做法,多的只是多繳掛號費。凡此種種,都值得檢討。
衛生署官員一直以來多由醫師擔任,醫療制度過去許多是否也是因此而出自醫師思維?病人多跑門診得利的是誰?如果當初有圖利醫師的念頭,到現在已經明顯看出不合時宜,如果因此而造成健保虧損,醫師以及其他醫事人員都無法真正受惠。
當務之急,是去思考整個醫療制度,如果是過去不合時宜的思維所訂定的制度,現在就要去做變革,把浪費的部分省下來,將之用作醫事人員的給付經費,才能讓醫事人員普遍都受惠,而不是用急就章的方式,把問題企圖掩蓋。
光是從各科「門診」浪費的地方切入,恐怕就是一拖拉古待改進的各項議題。「制度」影響所及是很廣的,省下了不該浪費的門診費用,也同時省下了「健保」支付費用以及民眾自掏腰包的費用,雙方都得利;反之,如果「制度」不對,三方都耗損,醫事人員也無法好好照顧病人。制度不完善,醫事人員再賣命,使出的力道也只是被「抵銷」掉,健保的「福利」也無法落實到民眾身上,三方耗損,三方的力道都被抵銷。
一個重大政策倉促而草率的決定,日後將導致無以數計的醫事人員的痛苦與混亂,並進而波及廣大病患,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的醫療品質,尤其在未來普遍走入老年化社會時,影響將更明顯,希望政府好好思考「制度」層面的問題。作為一個政府官員,如果對自己的去留不在意,就沒有所謂「粉身碎骨」的問題,現在,政府對於明顯而清楚的門診各項諸多浪費問題,都不願意靜下來去思考,要說什麼「粉身碎骨」,是讓人感到質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