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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曝病人隱私 衛局開鍘

亞東醫院一名女護理師將病患傷勢照片PO在臉書,引起外界譁然,院方除表示將予以嚴懲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也開罰,處當事人新台幣一萬兩千元罰鍰及停業一個月處分。
亞東醫院指出,這名護理師將病患傷勢照片張貼於臉書(Facebook)的個人網頁上,引發網友高度討論及媒體注意,雖然她昨天排休,但仍被院方找來說明。
院方指出,院內禁用MSN等社群網站,這名護理師在急診處工作,回家後把用手機拍攝的病患照片PO上網,事後雖痛哭並表示後悔,但院方仍決定從嚴懲處。
衛生局在得知護理人員偏差行為後,也進行約談及調查,對於這名護理人員在未尊重病患隱私情況下,逕自將照片PO上網並敘述病患狀況,已涉及違反「護理人員法」中,護理人員或護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等規定。
衛生局強調,這名護理人員約談時雖表示後悔及道歉,但衛生局仍裁罰一萬兩千元及停業一個月處分,並呼籲醫事人員應恪遵醫療倫理及醫事相關法規規定,以維醫事人員專業形象、提升醫療照護品質。
【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近日新聞報導,有護理人員拍攝男性病患切腹照,並張貼於臉書,衛生署表示已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查處。
衛生署指出,根據初步了解,該護理人員已將此訊息自臉書網頁移除。
衛生署表示,如經地方衛生局調查,確實違反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護理人員或護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之規定,將依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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