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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對象
為因應今(100)年秋冬流感疫情防疫需求,疾管局自今年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放寬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2項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並為增加醫師用藥選擇性,同步釋出6,600盒瑞樂沙至各合約醫療機構,及早給予需要患者使用,以減少疾病傳播及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由衛生局規劃配置於全國1,258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及瑞樂沙,經醫師判定符合上開公費藥劑用藥任一條件者,可由醫師視患者情形自行選擇使用任何一種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惟應注意瑞樂沙僅可用於5歲以上之患者。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疾病管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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