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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通過醫事人員任用相關問題
考試院院會昨(8)日通醫事人員任用相關問題之研議情形研究報告。
考試院院會昨(8)日通醫事人員任用相關問題之研議情形研究報告。
報告內容主要有醫事人員高資低用、契約進用人員配置比例偏高及各衛生局用人困難等7項議題。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解決醫事人員高資低用、公立醫療機構契僱人力偏高及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用人困難問題,院會同意採行政院衛生署建議具有師類醫事證書者以師(三)級任用,並得搭配其他醫事職務師級與士(生)級共用員額的擬案,以5年為辦理期限。
另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會商結論,即教育部、衛生署及退輔會所屬醫療機構職員預算員額總數的空缺比率,扣除一級單位以上主管留職停薪、考試分發列管、機要缺、商調或遴補中等5類缺額,至103年底3年內調降至5%以下,並逐年調降契僱醫事人力之進用比例,以及在公務人員考試法未修正通過前,請銓敘部先行修正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新增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技正及技士員額總數十五分之ㄧ以下為得適用之職務,並於考試法修正通過後,再配合檢討修正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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