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網友提問解惑:關於醫護人員的幾個勞動權益上的問題,我們來討論討論!
【問題三】
【回覆三】
從今年的新修法就可以知道政府的想法了,我們先來看看特休最新的規定:
● 企業必須要與勞工協議之
● 勞工符合特休申請資格者,企業必須當知勞工
● 因年度終結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這三點其實就可以看出政府的想法,那就是讓特休有更多的強制性,並且要讓企業買單,但重點在於協商,勞雇雙方協議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協議就是不成立,因此院方單方面強迫護理人員用特休來抵未滿之工作時數,當然是違法的。
結語:
這三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只是要落實勞動平權不是只要通過法令即可,醫療行業的人力本來就己經不足了,再加上健保政策的問題,更是雪上加霜,政府不敢從健保改起,卻又用新的勞動法令套在醫療行業上,結果只是讓企業違法、對企業裁罰、卻又無法改善這個勞動環境…三個字來形容,那就是鬼打牆!
延伸閱讀 > 一例一休後,才發現我們的生活其實好脆弱...
文 / 海威
來源 / 冰與火的世界 blog
精選職缺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