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on call仍屬於工作時間,須支付薪資!!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 陳玉鳳理事長:
1.on call絕對是屬於上班時間,雇主絕對不可以片面決定不給薪資,所以護理人員不要再傻傻被騙,甚麼所謂責任制,就不用給加班費,也同樣是騙人的。
2.記得自己的勞動權益,一定要留下相關證據例如班表,錄音等證明你有被on call這個都是屬於工作時間的計算,都可以請求加班費用。
3.不管離職與否,都有5年的請求權。
勞基法24條適用
違反適用勞基法79條罰則
分享自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
全文請見 http://on.fb.me/1bAWDHk
更多即時、豐富的醫療情報,請加入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