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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甄選《衛生行政》約聘人員(上)
本次臺北市政府甄選約聘人員,6月30日起至7月7日止受理報名,共計10個職缺,預計8月初甄試。其中臺北市衛生局甄選約聘組長1名,提供新台幣4萬9,408元的待遇。
除3名執行護理防疫行政工作之約僱管理師、護士須具備護理執照外,另有約聘高級管理師、約聘心理輔導員、約聘企劃師(兼小組長)、約聘管理師、約僱事務員、約聘社工員共9名職缺,待遇在33,908元至47,471元之間,歡迎國內外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符合學經歷條件者踴躍報考,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填報。
另有衛生局健康管理處徵專案企劃師1名、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徵約僱技佐(職代)1名。
【招募資訊】
應徵開始日期:2014/6/30 應徵結束日期:2014/7/7
聘僱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 103/ 12/ 31止,104 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www.eso.taipei.gov.tw/,服務電話:(02)25972222。
▼護理師限定-----------------------------------------------------------------------------------
1.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派駐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約聘管理師 正取:1 名 備取:2 名
待遇:新台幣 35,845 元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大學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有從事護理工作 2 年以上經驗。 工作項目:
1、辦理社區防疫、校園預防注射、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及通報系統監控及分案追蹤管
制執行成果等相關事宜。
2、規劃執行本市公共衛生政策與計畫,推動各項衛生保健業務。 聯絡方式:吳組長 02-25014616 分機 736
2.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派駐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約僱護士
正取:1 名 備取:1 名
待遇:新台幣 33,908 元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並具有從事護理工作 1 年以上經驗。
2、高中護校畢業,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並具有從事護理工作 2 年以上經驗。
工作項目:辦理社區防疫、校園預防注射、及愛滋、結核病個案追蹤管理等相關事宜。
聯絡方式:陳麗玉 02-27671757 分機 106
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派駐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約僱護士 正取:1 名 備取:2 名
待遇:新台幣 33,908 元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從事護理工作 1 年以上經驗。
2、高中護校畢業,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從事護理工作 2 年以上經驗。 工作項目:辦理社區防疫、校園預防注射、及愛滋、結核病個案追蹤管理等相關事宜。
聯絡方式:李惠蘭 02-27825220 分機 111
▼醫護相關科系皆可報名--------------------------------------------------------------------
4.衛生局徵約聘組長
正取1人
待遇:新台幣49,408 元
徵才條件:
1、國內外護理、公共衛生、醫學或相關科系研究院所碩士以上畢業,並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國內外大學護理、公共衛生、醫學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配合本市防疫政策,研擬執行策略與方法;並負責整體公衛防疫業務督導、管理、業務規劃、推動、執行與評估,及監督管理公衛防疫業務執行績效。
聯絡方式:林宜瑩 02-23759800 分機1951
意者請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
5.衛生局徵約聘企劃師(兼小組長)
正取1人,備取1人
新台幣 41,658 元
徵才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2、國內外大學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有4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規劃辦理結核病、愛滋病及毒危公衛防疫業務,協助組長督導執行績效及品質管控或BCG/PPD 教學評值及查核等業務。
2、推動本市公共衛生政策與計畫,負責衛生保健業務專案計畫之規劃、設計與研究等工作,及研擬創意性之衛生保健專案計畫,及負責統籌各項相關複查性業務工作之推動與執行。
聯絡方式:林宜瑩 02-23759800 分機1951
6.衛生局徵約聘高級管理師
正取1人,備取1人
待遇:新台幣 47,471 元
徵才條件:
1、國內外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研究院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3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國內外大學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5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負責公衛防疫業務督導、管理、業務規劃、推動、執行管考與評估。
2、配合本市防疫政策,研擬執行策略與方法;並負責整體公衛防疫業務督導、管理、業務規劃、推動、執行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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