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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區衛生所徵公職護理長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起開徵大專以上畢,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1名,歡迎曾於衛生機關或公立醫療機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擔任薦任或師(三)級相當職務者踴躍報考。
徵才條件需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理師證書之師(三)級護理師。並曾於衛生機關或公立醫療機構擔任薦任或師(三)級職務滿2年以上,或曾於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療機構從事相當師(三)級職務滿4年以上。
該職務主要工作乃負責新北市汐止區衛生所門診醫療、公共衛生及疾病防治等事項及行政業務。月薪推估含本俸月支數額25,435元,醫事人員專業加給21,220元及主管職務加給4,220元,約50K。(實際薪資依核定公務人員官職等俸給給薪為準)。
有意者請備齊資料,於103年9月5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人事室郭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汐止區衛生所護理師兼護理長】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甄選方試:筆試(60%)及面試(40%)。筆試科目:健康促進與社區健康營造、傳染病防治與流病概論。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於新北市衛生局網站-本局徵才公告(http://www.health.ntpc.gov.tw/)。
徵才訊息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ReJobInfo.aspx?uid=15&pid=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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