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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徵公職護士9名

新竹縣政府徵公職護士9名-公務人員

新竹縣政府104年第1次護士職務甄試

發佈日期: 104年05月04日
截止日期: 104年06月17日

詳細內容:
一、職稱:護士(士、生級)。

二、名額:9名。視成績擇優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資格條件:
(一)學歷:高中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考試:高普考、特考、專技考試、檢覈考試等及格領有護士、護理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及未具雙重國籍者。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籍已滿10年,領有國民身分證者。

四、甄試時間:
第一階段:筆試日期104年5月31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2時。
第二階段:面試日期104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

五、甄試地點:
第一階段:成功國中(地址:新竹縣竹北市成功8路99號、電話:03-5505924)
第二階段:衛生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7街1號、電話:03-5518160-104)

六、甄試方式與成績計算:
(一)第一階段 甄試方式: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社區衛生護理學含實務2科,題型:選擇題。)。 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結果高低,以本次甄試職缺名額3倍通知參加面試;筆試成績最後1名如同分,則增額通知參加面試。
(二)第二階段 甄試方式:面試(評分表如附件一)。 成績計算:總分係按通知參加面試人員之第一階段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與面試成績(佔總成績40%)加權計算;並取小數點後1位數,小數點第2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小數點第1位數。
(三)加分條件:如本縣原住民區(尖石鄉、五峰鄉)護士職務出缺,具原住民身分通過筆試門檻後,加總分2分;具原住民族語言認證再加總分1分。優先考量並以分發原住民區任用為限。

七、報名方式、時間:
(一)通訊報名:自104年5月4日(星期一)起至5月10日(星期日)止,檢齊證明文件(請參考第十二項)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7街1號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士職缺】。
(二)現場報名:自104年5月4日(星期一)起至5月10日(星期日)止(星期六、日,照常受理),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親自(或委託)攜帶證明文件(請參考第十二項)至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7街1號)人事室辦理報名,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八、應檢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參加新竹縣政府護士職務甄試專用)(附件二,請自行下載填寫;含基本資料、學歷、考試、經歷、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均需確實填寫,並貼照片及親自簽名。)。
(二)新竹縣政府104年第1次護士職務甄試試場資料表(附件三,請自行下載填寫;須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並親自簽名。)。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士(護理師)證書正反面等影本。
(四)如為現職公務人員,應檢附現職職務之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五)繳交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錄取者需繳交證件正本查驗),取消甄試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

九、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及不可抗拒之因素,停止上班上課,導致甄試日期及地點更動,將公告於新竹縣全球資訊網(http://www.hsinchu.gov.tw)及新竹縣衛生網(http://www.hcshb.gov.tw/)最新消息,敬請隨時注意,不另行通知。
(二)聯絡人:本縣衛生局人事室詹主任、劉科員,電話:(03)5518160轉101、102。
(其餘請詳閱甄試簡章)

相關附件請上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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