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醫護非視不可 醫護非視不可

站內廣播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1 回應: 0 閱覽: 147
置頂

美白牙膏使用要注意! 食藥署警告:這「5類人」不適合

美白牙膏使用要注意! 食藥署警告:這「5類人」不適合-牙釉質
Photo by Ron Lach from Pexels

文/食藥署

市面上的牙膏產品琳瑯滿目,包括含氟、防蛀、抗敏感、防牙結石、減少牙菌斑及美白牙膏等。為了全面提升一般牙膏與漱口水的管理,食藥署自110年7月1日起,將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納入一般化粧品管理,產品須符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且需全成分標示,並符合化粧品成分相關規定,如禁、限用成分規定與微生物容許量標準等。

在市售的牙膏品項當中,標榜美白功效的牙膏很受消費者的青睞!到底,牙膏的美白原理為何?是否有效?使用時又需注意哪些事項?以下由食藥署來為民眾做進一步分析。
 

美白原理,仰賴物理摩擦劑或化學藥劑

牙膏的美白原理,主要分為物理磨擦劑化學藥劑兩類。常見的物理磨擦劑有碳酸鈣、磷酸氫鈣、水合矽石及氫氧化鋁等成分,是利用摩擦原理去除牙齒表面著色;而化學美白牙膏則多是添加過氧化物,如:過氧化氫,藉由其氧化作用處理沉積色素,當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即具有良好的美白效果。但是過氧化物具有刺激性,可能造成牙釉質損傷、牙齒敏感與脆弱等不適反應。

美白牙膏使用要注意! 食藥署警告:這「5類人」不適合-牙釉質
Woman photo created by serhii_bobyk - www.freepik.com

依照我國現行化粧品管理規定,含過氧化氫成分(限量標準: 1.5%-6%)的居家使用美白牙膏,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管理,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的規定,應向食藥署辦理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始得製造或輸入販售。違反者,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之規定,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12歲以下孩童、孕婦、哺乳婦、口腔病變與敏感者不宜使用

民眾使用美白牙膏時,若牙齦或口腔出現不適反應(如紅、腫、疼痛等)或敏感現象,應暫停使用,並諮詢牙醫師。12歲以下孩童、孕婦或授乳期婦女,不建議使用。此外,牙齦組織或口腔有病變,以及對產品成分有過敏者,請勿使用。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