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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糾紛時的損害賠償,可以中斷暫停嗎?『損害賠償,時效中斷(六)』

發生糾紛時的損害賠償,可以中斷暫停嗎?『損害賠償,時效中斷(六)』-手術
發生糾紛時的損害賠償,可以中斷暫停嗎?『損害賠償,時效中斷(六)』-手術
本文由 資深法務丁遵富 編輯

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民法提起損害賠償,可以得請求賠償的時間,自發生的當天開始計算10年為主。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medical&id=330077
可以得知因同一侵害原因事實,造成被害人受有損害,同時受有利益者的情況下,不能因損益相抵之援引,使加害人因而不當的免除其賠償責任,即不能因為損益相抵的關係,加害人就能免除賠償的責任。。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medical&id=330191
在訴訟進行中,原告為當事人,需要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medical&id=330339
在損害賠償法條後段規定中,『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該項後段規定之10年期間類似除斥期間,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行使之期限,其時間經過時權利即告消滅。
「除斥期間」指權利人不於法定或約定期限內行使權利,因而使該權利歸於消滅的法律效力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medical&id=330379
發生醫療糾紛後,透過法院訴訟,彼此之間共識落差慎大,因此又誤談了和解,則是否應負過失責任乃係應否負賠償責任之前提,若重要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契約,求予廢棄,均為有理由。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medical&id=330482
在損害賠償的請求上,需要注意2年的時效問題,那在法院實務見解中,如果有民法129的法定事由時,這個時效會被中斷,通常以起訴最為常見。

Q:損害賠償時效中斷之適用?
A: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訴易字第 30 號民事判決,說明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伍萬元,及自民國100年4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
🟪民法第 197 條
(ㄧ)、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民法第 129 條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
二、承認。
三、起訴。
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
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
四、告知訴訟。
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民法第197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3款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因過失不法侵害原告之身體,既經認定,揆諸首開規定,原告因而所受之損害,自應負賠償責任。雖被告辯稱時效已完成云云,然查原告雖自承被告98年3月11日那天就知道係被告開槍等語(見本院卷第42頁背面),是原告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時效,應自98年3月11日起算二年,即至100年3月10日前,如不行使而消滅。經查原告於100年2月22日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本院收狀戳可查(見本院100年度附民字第42號卷第1頁),顯然本件在時效完成前已因起訴而時效中斷,蓋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起訴係以訴狀提出於法院為之,並非以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時起算,故本件時效並未完成,被告所辯,容有誤會。
從而,原告基於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被告賠償原告25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即100年4月13日(有送達證書可憑,見本100年度附民字第42號卷第2頁)起至清償日止,依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證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自無逐一詳予論駁之必要,併此敘明。

摘自司法院
裁 判 字 號: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訴易字第 30 號民事判決
裁 判 日 期:民國 101 年 06 月 05 日
裁 判 案 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原         吿:洪OO
被         告:林OO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伍萬元,及自民國100年4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V,101%2c%e8%a8%b4%e6%98%93%2c30%2c20120605%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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