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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和護理長的有不同之處
一般民眾習稱為 "護士" 的護理人員,在其證照制度上分為兩種:
凡三年制護理職業學校(護校)畢業者,可參加國家普通考試,及格者授予「護士執照」;凡五年制護理專科學校(護專)或四年制大學護理系(大護)畢業者,可參加國家高等考試,及格者授予「護理師執照」。
簡言之,護士和護理師都是護理人員的證照名稱,她們在醫療院所裡面所擔負的職務,並無太大分別,但待遇上則略有差異。在此建議大家,若有心表示您對於護理人員專業性的尊重,請您在口語上一律稱呼她們為護理師,相信她們都會很樂於接受這樣的稱呼。 至於護理長,則是由資深護理人員來擔任的行政職務名稱。
通常能被拔擢擔任護理長者,除資深和績優外,很多都有碩士以上學歷!她們必須負責管理某個部門--大多是病房、門診、急診、手術室、血液透析室等。主要由護理師/護士構成服務人力的單位;但其它像是檢查室、供應室、社會工作室、感染控制小組、全靜脈營養小組等單位主管,有時也稱為護理長,或由曾任護理長的資深護理人員來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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