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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蜆廣告違規 最高恐遭開罰2400萬
衛生署監測電視、電台廣告違規狀況,七到九月計監控廣告3693則,發現355件涉及違規,不合格率近一成。統計違規次數第一名產品就是電視上打著「使用2-3個月後,已經不用等換肝」的薑蜆產品,依法恐遭開罰新台幣20萬到100萬元不等,可按次罰。且因該產品計遭查獲24次,如以每次開罰最高一百萬計,業者最高恐遭開罰2400萬。
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年七到九月辦理「醫療、藥物、化粧品及食品違規廣告監控計畫」,共監控電視、電台廣告3693則,查獲355則涉及違規,五大違規廣告產品依序是薑蜆真情、昇暘清唐速膠囊、四稜粉藤、魚鱗膠原蛋白、維力康護肝膠囊,均為電視廣告產品。電台廣告則查獲以「得麗血力旺」、「百寶蟳殼精」、「揚山勇泉散」、「揚山通血止風丸」、「太極牌金花丸」等產品違規為主,均計查獲兩次。
進一步分析違規廣告產品型態,則以食品廣告285件,佔80.3%居首,其次是化粧品廣告24件,佔6.8%,而違規廣告宣稱效能類型又以「強化骨骼肌肉機能」、「減肥瘦身功能」、「肝臟解毒功效」分占前三名,前述查獲涉及違規的廣告,已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查處。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消費者保護中心科長祁若鳳指出,食品宣稱療效,依法可開罰新台幣20萬到100萬不等,並可按次罰。前述查獲違規廣告第一名的薑蜆產品,如每次以最高罰100萬計,最高恐遭開罰新台幣2400萬。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秉持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原則面對來路不明藥物,檢舉電話0800-285-000。
出處:台灣新生報【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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