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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擬讓健保卡意願註記 具法律效力

衛生署下周將提安寧緩和醫療修正條例,讓健保IC卡加註意願具備與意願書相同的效力。立委亦提案擬讓家屬可代無法清楚表達意願的末期病人同意拔除插管等維生系統。
衛生署從民九十五年七月起,在健保IC卡上增列有關安寧緩和醫療意願的註記,目前已有三萬四千多人註記,惟目前這項做法僅供參考,並未具備法律效力,衛生署下周將提案修法使之具備與意願書相等的效力。
此外,有多達五十多名立委連署提案,有意讓家屬可代為同意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的末期病人家屬拔除維生系統。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昨日指出,依現行法規,除非患者昏迷、插管前曾預立安寧緩和醫療同意書,才可拔除維生系統,家屬不能代為同意拔管,導致患者只能長期依賴插管存活。據了解,國內每年約有十萬名末期病人為此所困。
基於此,五十多名立委連署提案希望修法鬆綁,讓近親可代為同意無法清楚表達意願的末期病人,拔除插管等維生系統。但石崇良強調,前提是得先經兩位醫師確認病人為末期病人,且其中一位須具專科醫師資格。
石崇良說,由於立委共識高,下周可望通過初審,一旦三讀,公告上路,直接受影響的族群包括車禍插管、突然中風或住安養院嗆到病人。

出處:台灣新生報【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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