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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飲食守護者 金惠民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係依營養師法設立,主在增進營養專業知能共謀營養專業發展,促進國民營養、維護營養師權益及提昇營養師地位為宗旨。
全聯會近幾年在金理事長帶領之下,協助政府執行多項重大計畫,其中執行「提昇校園營養師智能計畫」,雖幾經波折,但在理事長及公會全體人員努力下,也將相關訊息提供給所有學校或團膳營養師,希望從事校園營養工作營養師及地方公會理監事等,共同為校園營養師的聘用,甚至「營養教師」的推動而努力。
日前有基層醫療院所表示希望增加藥師且醫事機構照護團隊可以4取3(即可以僅聘醫師及經認證後衛教人員-指護理及藥師,不需聘營養師進行營養衛教);但由專業營養師進行營養評估及指導是針對個人全人營養指導,非一般經糖尿病共照網醫事人員認證之人員可以取代。
依營養師法第12條及第29條,若護理師或藥師執行「對個別對象健康狀況之營養評估」或「對個別對象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諮詢」,當事人及其雇主是會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鍰。
不過,基層醫療院所確實面臨一些請不到具資格之營養師的困境,各地方公會應配合衛政單位,予以協助解決。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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