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1330
置頂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圖:勞動法普小律師人生)

文/勞動法普小律師人生

災保法part1連結

災保法part2連結

災保法part3連結

職災保險給付種類進入到第二種:職災醫療給付

醫療給付的部分,在全民健保還沒施行之前,勞保不管是一般時候的傷病(普通事故保險)、或是職災導致的傷病(職災保險),都規定有相關給付措施,保障勞工就醫時得以減少經濟負擔;而全民健保施行之後,勞保條例就修正第76-1條,表明將普通事故的醫療給付全部停止適用(不是直接刪除,而是在附則放一個條文說哪個部分停止適用……真是很奇怪的修法方式……)

災保法就職災醫療給付,也訂立了相關的行政命令:
1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就是原本勞保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裡面規範了職業傷病的認定標準(準則第21條)、及重要的通勤職災認定標準及例外(準則第4、17條),以及其他勞保局認定職災與否的實際判斷標準

2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詳後述)

3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辦法(詳後述)

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規範鑑定職業病的相關行政作業流程

一、職災醫療給付的請領程序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

1、職災醫療的給付,首先必須由投保單位(雇主)幫勞工開立「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詳下圖勞保局範例表格,連結也是置於留言第一則),在上面說明職災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及經過等,並蓋上公司大小章,讓職災勞工可以就醫並減免相關費用(詳後述)

2、上述是最順利的情形,縱使不幸發生了職災,勞工也能好好就醫;但如果雇主對於是否是職災有疑慮而不願開立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或是自行加保職災保險、沒有雇主可以幫你開立的勞工【註】,則可用下列方式處理(圖7):

A、向勞保局申請核發,由勞保局查明後發給(災保法第39條第1項後段)
B、先行就醫,並聲明具備「職災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災保法第40第1項1款、施行細則第50條第1項前段),此時健保院所會先收取醫療費用(施行細則第50條第1項後段),勞工再持單據向勞保局申請核退:
a、申請核退時間
原則要在就醫之日起十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文件(施行細則第51條第1項前段)
例外則是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未能在上面的期限補送者,勞工仍可於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施行細則第51條第1項後段)
b、申請核退所需文件(施行細則第51條第2項)
1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詳下圖勞保局範例表格,連結也是置於留言第一則)
2診斷書或證明文件。
3醫療費用收據及收費明細。

C、比較特別的是(沒有畫在圖內,因為放不下了QQ),如果先行就醫經診斷為職業病 的話,可由醫師自行開立門診單(災保法第39條第2項),勞保局也訂立了「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辦法」,規範了可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開立職業病門診單,罹患職業病的勞工就可不用再跑勞保局申請了

 

二、職災醫療給付的支付標準(圖8)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
1、災保法第38條第4項授權勞動部訂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其中第3條第1項的附表表明下列四種會由職災保險支付:
A、職業傷害門診初次診察費
B、職業病門診前四次診察費
C、職業醫學科診斷性會談費
D、住院膳食費30日(健保1點大約1元,所以是每日約65元或80元)

2、另外與原勞保條例職災保險不同的是,如果是「經醫師認定有醫療需要之健保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也納入了職災醫療給付的項目(標準第4條第1項),這部分則需要配合健保局公布的「現行保險對象自付差額類別之特殊材料8大類核定費用彙整表」所列的項目

三、投保單位即雇主不實填具之責任(圖8)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
如果雇主為了協助非職災受傷的勞工就診上能夠多一些補助可以請領,而填具不實的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給勞工就醫的話,災保法第41條第1項則規定「投保單位填具醫療書單,不符合保險給付規定、虛偽不實或交非被保險人使用者,其全部醫療費用除依全民健康保險相關法令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負擔者外,應由投保單位負責償付」;換句話說,健保以外的、由職災保險負擔的醫療給付部分,全部都要向不實開立的雇主要求償付,而償付的方式,依災保法第41條第3項,則是由勞保局以行政處分命限期返還(不用訴訟處理,一紙公文即可)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

註:此處自行加保的勞工,勞保局將之稱為「特別加保對象」,只要不是受僱於一般公司行號(災保法第6條)、不是可加保於職業工會或漁會(災保法第7條)、不是接受職業訓練中(災保法第8條)、不是經勞動部公告(目前已有111年3月15日勞動保3字第1110150148號函公告部分對象)、也不是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等等,但仍舊是受僱員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的話,也可參加職災保險,勞動部也訂立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來規範,而且可以直接去小七ibon加保,真心方便~(後續單元在說明)

可自行加保的勞工,包括:
1臨時或短暫受僱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如受僱工頭之點工)
2前述實際從事工作之自然人雇主。(如工頭)
3實際從事勞動而獲致報酬之人員。(如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等)
4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提供勞務之人。(指提供勞務之童工,如廣告童星)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


本文由 勞動法普小律師人生 授權,原文連結


相關閱讀請看:
申請災保給付時 每個發生職災勞工都必須先符合的條件、給付通則有這些!
災保法給付實務「職災傷病給付」目的、請領條件&標準說明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人事/人力資源主管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人事/人力資源專員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人事助理

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災保法給付種類「職災醫療給付」:請領程序&支付標準-HR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