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勞保局:發生公傷以職災身分就醫,可減免醫療費用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近日公布職業傷病就醫新規定,旨在減輕勞工因工作受傷或患病時所帶來的經濟負擔。新規定中指出,遭遇職業傷病的勞工可憑所屬投保單位填發的職業傷病門診單、住院申請書(以下簡稱醫療書單),即可享有多項醫療費用減免及補助。
▲勞工職業傷病就醫新制上路!健保部分負擔可退 (Image by wavebreakmedia_micro on Freepik)
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優惠:
● 減免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 住院期間首 30 天的膳食費補助。
舉例來說:小葵在餐廳擔任廚師,因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致左膝撕裂傷,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相關規定視為職業傷害,其前往醫院急診,原以健保身分就醫需自付 1,000 元(掛號費250元、部分負擔750元),如持有職業傷病門診單就醫,可直接減免部分負擔 750 元,僅需自付 250 元掛號費。
值得注意的是,如勞工因緊急情況未能及時取得醫療書單,仍有多種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 可在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假日)、出院前,持醫療書單、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健保卡,前往原就醫之醫療院所辦理退費。
● 如未能在 10 日內處理,仍可在 6 個月內(治療期間需較長者可 5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此外,職災勞工若因醫療需要使用健保法規定的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並自墊自付差額者,亦可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該差額費用。
這項新政策的推出,體現了政府對勞工權益的重視,為職場安全築起更堅實的保障。欲了解更多職災醫療給付相關資訊,可查閱勞保局官方網站。
資料來源:勞動部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