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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85歲以上失能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資格,勞動部將審慎評估!
文/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來源/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重點分析:
1.勞動部表示,因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多數委員認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應考量家有85歲以上高齡長者的家庭,目前尚無法仰賴尚未健全的長期照顧體系,且85歲以上的高齡長者身體機能在短期間快速衰退,常由輕度失能急轉為中度或重度失能,有高失能的風險,應從預防角度,適度放寬申請資格。
2.因此,建議85歲以上高齡長者經醫院評估有失能情形,也就是「巴氏量表」失能評估10項中有任一項目(例如:進食或洗澡)失能,即可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勞動部將參考該小組之建議,進行決策評估。
3.勞動部表示,近期內將放寬85歲以上失能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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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l.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24&article_id=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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