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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要多久前通知?什麼是資遣的預告期間?被資遣有什麼權利?|律師談吉他
畢業季或是年關到的時候,又代表著一波離職潮即將開始,如果你是享有職業選擇權的朋友,那麼恭喜你要邁向人生的新航路。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幸運有離職的選擇自由,有些人的去留是老闆說了算。碰到這種情形,在被資遣、乖乖地簽下離職書以前,先聽我告訴你法律上的保障。
「預告期間」的保障:要資遣也給我點時間準備!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6條,雇主就算具有合法的資遣事由,也應該預先給予勞工資遣的通知,原則上不能說「現在就走!明天別讓我看到你!」
只要你的工作資歷在:
1. 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就要在10日前先通知
2.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就要20日前先通知
3. 三年以上,就要30日前先通知
假如雇主壞心突襲,你才剛吃完早餐他就叫你直接打包回家,沒有遵守預告期間的法律規定,那麼身為勞工的你,就可以向雇主請求相當於法定預告期間的工資。
例如,你是工作剛滿一年的熱情菜鳥,不幸地被雇主資遣,而且還沒在20日前事先通知,這時候你就可以跟雇主請求相當於你20日的工作薪資。
「謀職假」的保障:給我無縫接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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