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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不可而為之:台大醫院工會反對自假上課
正式成立一個多月以後,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再次向院方挑起戰火,這次針對的主題是「拒絕自假上課」,工會訴求,凡是醫院規定院內員工必須修習的必修學分,就應該將上課時數認定為工作時間,依此原則調整員工班表,若因為上課導致延遲下班,則要給予加班費。
工會早於7月底行文醫院表示協商意願,無奈醫院置之不理,工會遂於8月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與勞動檢查,希望爭取與醫院上談判桌的機會。
這樣的訴求看起來非常合理正當,實際上卻是「明知不可而為之」,一場不可能打得贏的仗。
為什麼要說這是一場不可能打贏的仗呢?
原因是因為,這個問題實在太氾濫,全台灣所有的醫院都要求醫事人員在休假的時間上課,表面上是鼓勵員工進修、自我成長,實際上卻是為了應付評鑑要求,如果員工不願意上課,不僅考績受到影響,甚至受到減薪處分。
台大醫院做為全台首屈一指的公立醫院,當然必須守住資方的「最後一道防線」,不能在這個關頭順了勞工意願。
主管機關害怕一開此例、後患無窮,也不敢貿然在勞動檢查之際,依據勞基法第24條逕行開罰,只能鼓勵勞資協商,而這些「鼓勵」、「勸導」已經證明對台大醫院起不了作用。
但這一仗還是要打,縱使醫院可能頑冥不靈、主管機關可能置身事外。
首先,現行制度之下,醫院強制性的要求護理人員必須一邊上班一邊在休息時間接受密集課程的訓練,打亂生理時鐘、製造員工過勞,更可能危及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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