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南專欄』勞基法修法 是勞雇間裹著蜜糖的毒藥?

這幾天感謝各位朋友的支持,收到許多勞基法修改後的問題,也看到了很多現象,各個問題我盡可能回覆,但難免有所疏失,或是目前還找不到答案,或漏了回答的,也請各位朋友海涵。
這幾天有個狀況,在各HR朋友群裡,一開始幾天主要是釐清法條疑惑,針對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彼此討論、請教老師、去電各勞政單位尋求解答。
接著,大家開始進入實質操作面向,各個計算公式、excel檔案、解套方案開始彼此分享,大家都想要合法、積極的去因應處理。
這也是我熱愛與投入這領域的原因,雖然兵荒馬亂,但也更見大家積極正向的熱情。
但是,我也同時收到一些非HR朋友的疑問,他們提出了他們公司的因應做法甚至是內部公告,說明了這些老闆的做為與態度:
「因應勞基法修正,增加1例1休假日與特休日,本公司以後每週日停止營業,因而導致獲利虧損,因此修正原福利措施.....」
「因應勞基法,人事成本增加,現有調薪制度由半年一調改為一年一調,另新進員工的底薪同步下修調整」
「我們只是小店家,還是跟以前一樣做開店生意,1例1休甚麼太複雜,我們一切都還是照舊...」
類似,也有朋友私訊給我他們公司精算後的工時與假日制度版本,問我合不合理?我只能盡量解說其可能違法之處,並提醒可做哪些做為。
但是,是否真的能改變甚麼?尤其是規模較小無專職HR的中小企業,基本上還是老闆說了算。而這些老闆是不懂?或是懂了不理?
這邊茲引述FB上一位朋友林廷樹的舉例:(這段應該這幾天已經到處在傳了)
老師:大雄,有天你有90元,你去跟胖虎借10元,這樣你會有多少錢?
大雄:0元啊
老師:你根本不懂數學
大雄:你根本不懂胖虎
同理可證:
政府:你有1例1休,你休假日去加班,這樣你會有多少加班費?
勞工:0 元啊
政府:你根本不懂勞基法
勞工:你根本不懂老闆

(圖片截自網路)
其實,這些情形可以想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隨著勞方權益要求聲浪起來,大家都開始關心工時、休假、薪資這些問題了,可是,狀況真的有變好嗎?
其實很吊詭的一件事,理論上一般企業都是員工先提供勞務後,企業於隔月初發放薪資,所以在還沒發薪前,應該是老闆欠員工錢啊,怎麼反而是欠錢的比較大聲啊?
這涉及到的不只權力關係,也包含了資源與轉換風險成本的問題。
一方面,很現實的問題,當碰到勞資問題時,資方可以請顧問、請律師,找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進行,而多數勞工缺乏對自己權益的認知,也請不起律師協助。
另一方面,很多時候轉換工作未必能順利銜接,老闆不喜歡一個員工,請其離開,最多是損失一些資金,但是員工受到不平對待,自願離職就沒有失業給付,立刻影響到其生活與家計,而重新找到適合的工作,可能都還要一段時間,沒經濟支持就會比較難。
所以,真實狀況,若是還想繼續工作,只能敢怒不敢言,因為可能講了無法改善,但反而在公司內被標籤化,升遷加薪別想,還可能被更惡劣對待,這也是為何多數的勞爭議與調解都是離職後才敢提出。雖然新修正勞基法增加了吹哨子條款,考量到實際生計利害關係,實際成效有待商榷。
而這樣子的修法結果,對勞資之間,是真的都得到好處?或是勞方、資方加上政府三輸呢?
目前看來好像不太妙,法條加大限制,造成了企業運作上的不便,所有HR都在頭痛怎麼排班、怎麼符合法令。不太想增加成本又不想明顯違法的雇主,也可能透過各種方式降低勞動條件,達成表面合法,實際狀況沒變;而原本就不想守法的雇主,就更不在意這些怎麼變了。
而勞工的待遇沒改善的同時,大家也越來越重視自身的勞動權益,引發的是勞資之間的互不信任,反而會更為撕裂。可以想見,當員工對公司每個政策開始質疑時,必然不會積極投入工作,這同時,企業也將失去競爭力。
當然,誠心的希望上述狀況不會發生,HR做為勞資雙方的橋梁(夾心餅乾?),在這中間的拿捏把關,甚為重要!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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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曹新南 <看更多我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