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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不只台南,還有高雄!專櫃求才沒勞健保還限年齡!

這兩天,因為一家公司在台南南紡購物中心徵才,負責招募的資方人員所說的內容涉及違法,被PO到臉書上後,引發許多網友的關注。

大概的對話如下

應徵者詢問「請問是否方便問問公司方面的福利?勞健保呢?」

對方回「無勞健保及6%退休金,還要繼續嗎?」

應徵者回「恩...不好意思 那我思考一下」

對方再回「妳可以考慮,但我必須摒除妳了」

這段截圖及招募條件都被PO到臉書台南諸事會社,也引發媒體報導:

自由:專櫃求才沒勞健保還跩 台南市勞工局火速約談老闆

蘋果:徵櫃姐跩回無勞健保 完美切割!再爆「仲介即櫃姐」

該公司的粉專評價瞬間被灌爆一星,同步公司也登出聲明啟事:

公司聲明

 

當然,這事件引發了一些討論,而由於我也有在臉書上關注這一則消息,因此,在昨晚,有位朋友主動與我聯繫,她表示之前就在高雄的這專櫃任職,同時給了我這兩頁圖:

『曹新南專欄』不只台南,還有高雄!專櫃求才沒勞健保還限年齡!-時事分享

(圖片來源: 網友提供)

『曹新南專欄』不只台南,還有高雄!專櫃求才沒勞健保還限年齡!-時事分享

(圖片來源: 網友提供)

依據其所表示,這位負責招募的,其實是它們的櫃姐督導,主要其實是在高雄區域,它們公司在高雄夢時代、漢神等百貨公司都有專櫃,左營新光也即將設櫃。

而提供我資料的網友,她其實之前就是這家的櫃姐,她表示確實是沒有勞健保、勞退6%,當然也沒有就業保險。至於其所提到的內部問題,就不在此多提。

當然,這件事仍在進行一些釐清事項,尚不便直接評論。但是,若就目前所看到的資料,可能有幾件事情要留意:

1.台南之前是臨時櫃,接下來是要招募正式櫃,除了招募違法部分,重點可能要放在高雄或其他縣市已經營業的。

 

2.沒有勞健保、勞退6%、就業保險,分別有(1)勞保局、健保局等主管機關的行政裁罰、(2)造成勞工損失的民事賠償

而如果是以多報少,還會有相關的刑事責任

『曹新南專欄』以多保少、偽造出勤紀錄,三則刑事判決!

【黃照雄專欄】雇主以多保少 有何『刑事』責任?

不過若是完全沒有保,有關刑事責任還是要再釐清

【林定樺專欄】有幫勞工加保犯的罪更重?

 

3.招募廣告限制年齡30歲~45歲,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的年齡歧視,違反此條的罰鍰是30萬~150萬

 

4.若是如同公司所宣稱,是委由該許姓督導(其臉書稱姓杜)代理仲介招募,則有可能涉及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2項,依法也是處30萬~150萬的罰鍰。

 

5.公司形象毀於一旦,違法的勞動條件,嚴重打擊雇主品牌形象,從大量湧入的臉書負評即可得知,雇主與HR不得不慎。

 

文/曹新南 <看更多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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