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1137
置頂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


前情提要告知自己懷孕後4天 老闆要她每月業績達300萬!

報導簡述:

一名童姓業務員告知公司懷孕後,被要求每月業績必須達300萬元,隔月初被公司以「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解雇。


懷孕期間要解雇(開除、資遣、被離職)員工本就是極為敏感的動作,而為保障懷孕育兒員工的工作權,勞基法§ 13、性別工作平等法§ 11及§ 17均有特別規定。

 

其中性平法§11 II規定: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倘雇主違反上開規定,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當然,並不是說懷孕期間就完全不能依照勞§11(資遣)、勞§12(開除)辦理,例如:公司原本就有考核辦法定期考核,並做『雙向』溝通,甚至體恤懷孕期間人員而調降其須達成的業績標準(不能降薪喔)或調整至較輕便之職務,如果經過上述流程後仍反映出該人員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公司依勞§11第5款以資遣辦理,尚無不法。

 

 

但實務上會來主動詢問『員工懷孕了可以資遣她嗎?』的企業,多是已經射好箭只想臨時畫靶,於法於理於情都說不過去,雇主只能以「繼續任用」前提下維持原職務或調整至適當職務......

 

另就這則報導而言,撇開員工是否懷孕不談,只因一個月業績未達標隔月即以第5款『確不能勝任該工作』為由資遣都有問題了,更妙的是居然是以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資遣......這種司馬昭之心就更明顯了啦!

 

要資遣員工,不是只要有給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如果叫員工做到今天明天不用來了)/提前通報就可以,當企業無法證明你用的那一款構成資遣要件,難保你會遭受到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


本文由 小賀老師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原報導連結:告知自己懷孕後4天 老闆要她每月業績達300萬!
圖/Created by Valeria_aksakova - Freepik.com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 人資熱搜:加班費給不給?扣薪/罰款/降職行不行?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 精選HR職缺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人事/人力資源主管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人事/人力資源專員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人事助理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

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小賀老師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