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爆料員工提告被駁回!企業如何預防員工爆料?
原因知道了,接下來是看看員工的爆料是否屬實,針對非事實的部份當然可以做出澄清,不過各位可以看看通常發生類似的案件時,企業只會做以下兩件事:
1. 全盤否認所爆料的內容
2. 針對內容不做任何回應
這兩種做法不能說不對,但也不可能是完全正確的做法,就我的經驗,員工的爆料一定會有所來源,因此針對內容企業要做的是逐項檢視,然後就未達標準的事項做漸進式的改善,這不但可以讓社會大眾提升企業好感度,最重要的是讓員工知道公司有不足之處,會盡最大的能力去改善,這才是真正要做的,上述的兩項方法不算是最好的方法。
三、提訴訟的目的在於釐清事實,而非是恐嚇員工:
提起訴訟有很多種理由,其中不乏以訟止血的策略,如果員工今天真的都是無地放矢、倒果為因,那提起訴訟是正確的,但如果不是呢?我們的確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釐清事實,但如果只是想要恐嚇員工,然後讓他們閉上嘴的話,我只能說企業最好多準備一些訴訟的經費,因為這種訴訟將會層出不窮,打不完的。
四、敗訴的影響不止是成本,而是引發更大的危機:
打訴訟除了和解之外,也只剩兩種結果,一個是勝訴、一個是敗訴,勝訴也不要太開心,因為對造方還可以上訴,但如果是敗訴的話,雖然企業也可以提起上訴,但這個時間點企業面臨幾個危機:
1. 打訴訟的成本
2. 企業形象重創
3. 員工情緒反應
這也是為什麼我通常在處理類似的案子時,我都先把訴訟放在一旁,然後先著眼於仍在公司服務的員工,因為他們才是企業經營獲利的伙伴,企業如果只想告倒對方,忽視這一群員工的話,那麼就會有更多的爆料會出現、更多的員工會離職、企業的形象將會更下滑,講到這裡,還有企業那麼想上訴或訴訟的嗎?
五、透明的溝通管道 + 定期的檢查 = 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通常會建議企業開勞資會議,與員工面對面的溝通及討論,只討論『應改盡事項』,讓員工參與及提出建議,如果有項目是跟法規相關的,還可以請主管機關的人員列席參加,正所謂透明再加上定期的查核改善,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結語:
勞基法能解決多少問題?
勞基法能增加多少問題?
這兩者其實並無衝突,反而是我們都要試著與員工、企業、政府找到那個平衡點,否則就會像現在的情況,政府每年的裁罰金額一直往上走、勞工的薪資卻是負成長、企業的競爭力也向下走…更不會出現『颱風假要補假』的荒唐規定,與各位分享!
作者 ─ 海威 / 冰與火的世界
勞雇關係,就像大自然中的冰與火一樣,有時衝突、有時共存,用時事、法令、實際案例來與大家分享、討論,找出一個適合的角度與解答。
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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