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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尚宏專欄】事業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提出良民證嗎?
HR好朋友 法條小教室
此案涉及:
1.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受有期徒刑宣告)
2.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就業歧視)
3.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隱私資料)
4.保全業法第10-1條(不得擔任保全人員)
5.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8條(托育人員應檢具申請書及文件)
工作能力證明
事業單位在招募人員時候,為了確保員工能力符合工作需求,常要求提出基礎的證明資料。例如證照、畢業證書等等。不過如果與工作沒有直接關聯的文書證件,公司可否要求員工提出?
1. 良民證
2. 勞工受有期徒刑宣告未諭知緩刑或易科罰金
事業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提出良民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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