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彈性放假、補班注意事項!|小賀老師
『明年會遇到三次補班,如果勞檢抽到連上6天的月份很容易因為認知有誤而被罰,故特別整理提醒各位企業先進』
上周六(12/22)剛補完下周一(12/31)的班,而明年則有3個星期六要補班,分別為:
1/19(六)補2/8(五)的班->過年連放9天
2/23(六)補3/1(五)的班->228連放4天
10/5(六)補10/11(五)的班->國慶連放4天
但企業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上班/放假,反而會造成
今年12/17~12/22、明年1/14~1/19、2/18~2/23以及9/30~10/5 會有連上6天超過"每週工時40小時"的囧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勞(ㄐㄧㄝˇ)動(ㄕˋ)部發了個函釋說,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可以適用8周變形工時,在8周總工時320小時前提不變之下每周最多可工作48小時,作為解套。
但要注意的第一件事,採8周變形工時依照勞基法第30條第3項規定須經工會or勞資會議同意,而召開勞資會議之前須選任『勞資代表』並於15天內通報當地勞工機關備查......沒看到備查函勞檢員是可以以公司未符合第30條第3項規定而罰公司2萬喔!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