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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放假、補班注意事項!|小賀老師
另外要注意的第二件事,如果公司並非"完全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例如1/19(六)有補2/8(五)的班過年放9天,但228放1天3/1(五)照常上班,那就不屬於『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而適用8周變形工時的行業了,也就是連上6天有1天是要算加班費的!
這時建議可以以『加班事後換休』方式辦理,例如1/19(六)出勤屬於休息日加班,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於2/8(五)補休,但又要注意的是,1/19(六)加班採事後補休只需勞資協商不須經勞資會議同意,但"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依照勞基法第32條第1項規定也是要經工會or勞資會議同意.....重點也是要選勞資代表並經"備查"喔!
最後要注意的是,勞資會議就是要依照"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來執行,不能以『全體員工開的大會』來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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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小賀老師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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