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看不懂這次修法請看懶人包,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一)勞基法: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而非定期契約;此外,派遣勞工若被積欠工資,可要求要派單位先行給付,要派單位再向派遣公司求償或扣抵要派契約的應付費用。
(二)勞退條例:積欠退休金資遣費的罰鍰提高為30-150萬,勞工自提6%不課所得稅、遺屬請領的請求權由5年延至10年,及取得永久居留權外籍人士納入勞退新制適用對象。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考慮到勞工在颱風天戶外工作的風險,故在「職業安全衛生法」母法中,要求雇主有提供勞工防護設備,或採取其他確保安全措施的必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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