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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成立工會,是否可以跟雇主簽訂團體協約呢?|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沒有成立工會,是否可以跟雇主簽訂團體協約呢?
A:不可以喔,團體協約是為約定勞動關係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只有「工會」才能與雇主(公司)簽訂喔!
團體協約法第2條:https://bit.ly/2m4na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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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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