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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的煩惱「颱風又來了」!放不放假、如何給薪、加班費怎麼算?|菲大專欄

人資的煩惱「颱風又來了」!放不放假、如何給薪、加班費怎麼算?|菲大專欄-HR
▲颱風烟花正朝台灣北部海面靠近,氣象局預估星期五(23日)最靠近台灣。圖片來源:圖取自中央氣象局網頁。

文/菲大的人資私房話

人資夥伴看到颱風假應該又要頭痛了!每次颱風還沒來,一堆主管和同事就跑來問:到底有沒有放颱風假?颱風假加班要怎麼算?上網找資料或詢問前輩先進,有的說這樣,有的說那樣,越看越糊塗,越問越痛苦,人資夥伴們比縣市長還要苦惱!

台灣每年總會有幾次颱風假,政府現在也有很清楚的規定,由縣市長自行決定是否要放颱風假,勞動相關法令也有很明確的相關規定,但為何人資還是會苦惱這些颱風假相關問題呢?我想應該是因為人資夾在老闆主管們與員工之間的無奈吧,既然有這樣的無奈痛苦,有沒有甚麼辦法不要讓這個問題一再重複發生?這才是關鍵所在!

談颱風假的相關問題,多是出在「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很多人資會先找相關法令規定和法院判例,但我反而要先談一些觀念,釐清認知了問題的本質核心,才去找相應的規定。讓我們先針對「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來釐清相關觀念:

一、颱風假不必上班!

大家都會問:颱風假到底是不是「假」?勞動部和很多專家都說颱風假不是「假」,不是勞基法規定的「假」等解釋,說得很清楚但看得很模糊。

其實勞基法沒有颱風假這名詞,這只是一般的慣用說法而已,我們不必去拘泥颱風假的性質和名稱,颱風假就是政府宣布規定不必上班的日子,員工有權利不出勤上班,所以沒有要不要上班的疑問。

二、颱風假是「無薪假」!

勞動部明確規定:颱風假是不必給薪,但不能因此做出不利勞工的處分,例如不得要求另補班或請特休或事假、不能扣全勤獎金及影響考績等。颱風假不給薪資是正確合法的。

三、颱風假有上班的必要嗎?

這裡先不談颱風天工資要如何計算,應該先談颱風假有要上班的必要嗎?因為要有上班的前提才有加班費的問題。公司常面臨因為要趕貨或有重要工作等原因,老闆主管們認為颱風假時要上班,我們從員工的角度來看,員工多數是期望颱風假下班回家的,如果硬是留住員工上班,他們會擔心小孩接送、風雨變大等問題,甚至希望趁此機會安排逛街看電影,此時即使上班也是心情不定,工作品質效率會降低!

我碰過一些自認為責任心很強的主管,為求績效表現,強烈要求下屬颱風天上班工作,這單位平常的團隊氣氛是可想而知的。身為人資,沒有權力去評價其他主管,但應該從公司整體的風險來看,如果員工因颱風天上班而萬一有不幸發生,是公司要承擔後果的,個別單位若因短短的颱風假而工作有所延誤,相信主管都應有辦法去補救,否則每年放假一百多天,工作要如何規劃安排?真的不差幾天颱風假啦!

基本上我個人是認為「颱風假要放假不上班」,但實務上,人資不是決策者,不是人資說了就算數,要如何做才會合乎法理情呢?

首先,人資要有堅定的立場:颱風假就是全部員工要放假下班!這是人資的職責所在,考量公司整體面的專業意見。在老闆老總詢問意見時,應堅定且勇敢地表達出來,至於老闆老總要如何決定,那不是人資該承擔的,相信他們有智慧做出最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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