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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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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一下,由於我現在的工作是早晚輪班排休制的,但是最近單位的輔導員卻要我們六日盡量不要安排特休,而且排班人員還要我們寫出為什麼那天要排休假的原因! 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嗎?
hrfriend
Mr 熊王子
1696
回覆2019-11-27 10:36:50
特休假來講
勞基法第38條第2項: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特別休假是勞工依法享有的權利
且新制上路後,已經將特休排定權交給勞工
雇主有需求,可以協商,但不能強制,否則有限縮勞工行使權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