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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關於離職後特休問題

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採用周年制,我的到職日為97年9月左右離職為109年1/21請問一下這樣的方式我今年有特休嗎?這樣是幾天?

熱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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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年制就是以到職日來做計算的方式

曆年制就是依照公司會計年度來做特休假的計算

曆年制是將特休統一在12/31(日曆年度)結算的制度
為了不低於法令規定的特休天數,會將週年制特休天數從12/31切成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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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原則:曆年制給假,不能低於法令規定(即週年制),所以離職時,要回到週年檢視。

特休假是到達一定年資公司必須給予之特休假,因此沒有依比例給假的問題。

您也可下載參考:1111個人版特休試算工具
輸入到職日、查詢日期;選擇特休制度、進位方式、比例方式,即可對照檢視

勞基法第38條第1項的特休規定: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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