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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安勞檢台北轉運站 5家業者全違規!
勞動部長許銘春帶隊執行客運業勞檢,稽查5家業者全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其中有2家違反勞基法規定,包含駕駛員輪班間隔未達11小時、以及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該業者被查到駕駛加班時數高達71小時,且已累積違規3次,罰鍰將從新台幣30萬元起跳。
職業安全衛生部份,5家業者全部違規須限期改善,其中4家業者對從事輪班、夜間工作的勞工,未執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的預防措施,違反4項規定,1家業者在安全門及通道堆放雜物、3家未實施新僱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及教育訓練內容不符合規定等。
春安檢查將持續至2/26止,勞檢單位會加強檢查跟宣導,提醒HR夥伴,平時就做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保障勞工朋友的安危與權益,讓勞工朋友都可以平安回家~
提醒HR夥伴《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如下:
- 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 勞基法第34條: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更換班次,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
- 勞基法第24條:勞工於法定休息日出勤工作時,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加給1/3以上,再延長工作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3以上。
- 勞動基準法權益簡介
- 職業安全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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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中央廣播電台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90879
文 : 1111人資觀察員
圖片授權: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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